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大樓搶保安局女EO手機一事,惹起公憤。就連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對許智峯都看不過眼,認為他不再適合留在民主黨和擔任立法會議員,會支持他離開立法會。
看來許智峯都聞到燶味好大,因此今天傍晚再出來,鞠躬道歉博同情,以挽救自己的政治生命。相對於昨日許智峯出來道歉時還死撐,今天道歉就徹底少少,不過經過昨天一役,今天再道歉已大打折扣。
立法會內建制派議員正計劃對許智峯提出譴責動議,民主黨表明該黨議員將避嫌不投票,令到譴責動議有機會通過,如此許智峯或有機會因此被DQ(取消議員資格)。
要透過立法會譴責而令議員喪失資格,絕不容易,按《基本法》第79條第(7)款規定,議員須因「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才可「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立法會現時68個議員中,要通過譴責動議要46票贊成,才可通過,反對派現時在立法會佔有26席,而建制派則只有42席,還要扣除主持會議的梁君彥一票,那看似通過無望,不過條數不是這樣計,由於議案通過是計算出席人數而非要全體立法會議員的三分二通過,那關鍵不單是反對派是否會投票反對議案,還要看他們是否出席有關投票。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已表示民主黨議員將不會投票以避嫌,但若該黨7人亦因此而避席,就算其他議員全數出席,出席人數將跌至61人,那譴責動議只需41票就可通過,扣除梁君彥後,建制派議員仍有41票,剛好可通過譴責動議。但假如民主黨議員是出席而不投票或投棄權票,那就等如變相對譴責動議投了「反對票」,令議案無法通過。
因此民主黨會否避席,成為議案能否通過的一大關鍵。又或民主黨議員避席而許智峯好厚面皮堅持留低,那麼譴責動議需要42票才可通過,建制派就要在反對派取得一票支持譴責動議,才可讓議案通過。
因此,譴責動議雖然難通過,但若民主黨肯避席,那議案獲通過的機會仍不低。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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