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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講述中槍經過﹕警方無舉黑旗下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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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講述中槍經過﹕警方無舉黑旗下開槍

2019年06月12日 17:45 最後更新:17:52

衝突至少10人傷。

立法會原定今日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今早衝出龍和道及夏慤道,佔據馬路,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警方在嚴重衝擊下曾使用警棍、布袋彈、橡膠子彈及手擲催淚彈等,衝突中逾10人受傷。



其中一名傷者表示,自己當時站在警方前方,而且兩者之間並無任何阻隔。他指,有市民搬動鐵馬,希望建立防線,但指警方在沒有舉起黑旗的情況下開槍,並撃中其右眼。

其中一名傷者指,警方在沒有舉起黑旗的情況下開槍。

其中一名傷者指,警方在沒有舉起黑旗的情況下開槍。

他估計為橡膠子彈,並指自己現時完全看不見事物。

其中一名傷者指,警方在沒有舉起黑旗的情況下開槍。

其中一名傷者指,警方在沒有舉起黑旗的情況下開槍。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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