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兆堅批評北京政府嘗試將反修訂《逃犯條例》扣上港獨的帽子。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回應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及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香港局勢座談會上的講話。
毛孟靜指兩人在會上以各種行動支持警方,令人聯想會出現黑社會,以及群眾鬥群眾的情況。她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靠中央政府撐腰,是對方的悲哀。
尹兆堅指人大政協不代表香港主流民意,他又批評北京政府嘗試將反修訂《逃犯條例》扣上港獨的帽子,亦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濫用暴力、雙重標準等,質疑在元朗的無差別攻擊市民的事件以及荃灣白衣人斬傷人事件等執法不公。
對於昨晚浸大學生會會長因購買「觀星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尹兆堅質疑是警方打壓市民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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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