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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會長購買「觀星筆」被捕 尹兆堅質疑是打壓市民的伎倆

政事

浸大學生會會長購買「觀星筆」被捕 尹兆堅質疑是打壓市民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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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會長購買「觀星筆」被捕 尹兆堅質疑是打壓市民的伎倆

2019年08月07日 18:16 最後更新:18:34

尹兆堅批評北京政府嘗試將反修訂《逃犯條例》扣上港獨的帽子。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回應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及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香港局勢座談會上的講話。

毛孟靜指兩人在會上以各種行動支持警方,令人聯想會出現黑社會,以及群眾鬥群眾的情況。她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靠中央政府撐腰,是對方的悲哀。

尹兆堅指人大政協不代表香港主流民意,他又批評北京政府嘗試將反修訂《逃犯條例》扣上港獨的帽子,亦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濫用暴力、雙重標準等,質疑在元朗的無差別攻擊市民的事件以及荃灣白衣人斬傷人事件等執法不公。

對於昨晚浸大學生會會長因購買「觀星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尹兆堅質疑是警方打壓市民的伎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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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2024年11月13日 15:16 最後更新:15:50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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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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