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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明日粉嶺裁判署提堂

政事

陳浩天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明日粉嶺裁判署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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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明日粉嶺裁判署提堂

2019年09月26日 16:53 最後更新:16:55

陳浩天涉及上水非法集結及襲擊案被起訴,明日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陳浩天涉上水非法集結及襲警案。(資料圖片)

陳浩天涉上水非法集結及襲警案。(資料圖片)

因主張「港獨」去年遭港府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8月30日,在機場出境過關時被捕。陳浩天表示,今日下午剛到警署報到,被正式起訴非法集結以及襲擊,明天下午兩點半粉嶺裁判法院一號庭提堂。

警方上月將他拘捕後指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經調查後,昨晚於機場拘捕一名29歲姓陳男子,於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中,涉嫌「參與暴動」及「襲警」。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陳浩天當時準備乘客機前往日本,但在機場出境時,被入境處告知他涉及案件,警方正要逮捕他,故必須留港,並在社交網站facebook留言,聲稱:「我現時係香港機場出境過關時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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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遭33歲示威男社工踢傷索償勝訴 法庭判賠44.6萬

2024年11月11日 22:55 最後更新:23:36

2019年6月9日,一名男督察於立法會外驅散示威者期間,遭33歲男社工腳踢頭部,眼角受傷;男社工事後承認襲警等罪判囚4個月。男督察前年入稟向男社工索償至少20萬元,在對方缺席下勝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羅麗萍評核賠償額為44.6萬元,指示威者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加班津貼,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

原告曾志安,被告丘子樂,入稟狀指,2019年6月10日凌晨約12時19分,被告連同其他,在立法會公眾活動區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原告,而使他蒙受損失。

判詞指,原告稱案發後不時頭痛、頭暈、疼痛加劇和疲倦,雖然自2020年2月起復工,然而其體能受到影響,在去年初升職體能訓練時,頭痛等影響尤其嚴重,及至後來慢慢紓緩。法官指,原告事後迅速康復,醫療證據顯示腦震盪後只有輕微傷勢,接納其證供,應申請就痛楚失去生活便利批出賠償20萬元;原告受一群示威者殘忍施襲,其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而示威者帶來的死亡威脅引起原告驚憤,屬嚴重藐視執法人員,故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紀律部隊加班津貼,考慮到其隊員在示威浪潮期間,每月各自加班了75至130小時,平均每人每月105小時,每小時津貼為174元,7個多月加班津貼總額約為14萬元,羅官遂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以及6000元深圳醫療費用,原告合共須賠償44.6萬元,兼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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