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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餐館東主遇襲案 反黑組拘6男涉非法集結及傷人

社會事

灣仔餐館東主遇襲案 反黑組拘6男涉非法集結及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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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餐館東主遇襲案 反黑組拘6男涉非法集結及傷人

2025年04月03日 19:34 最後更新:20:56

灣仔一間餐館日前遭10人闖入,對食客及職員叫囂,其中一人更徒手襲擊餐廳東主導致其受傷。灣仔反黑組接手調查後,先後拘捕6人,涉嫌非法集結及傷人等。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表示,4月1日晚上約6時30分,9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進入灣仔駱克道一間餐廳,期間對在場食客及職員作出叫罵行為。其中一名涉案男子更以餐具襲擊餐廳東主頸部,造成約3厘米的傷口,隨後,涉案人士迅速逃離現場。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

警方經調查後,相信案件與餐廳東主的私人糾紛有關。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透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情報分析,迅速展開拘捕行動,成功拘捕6名年齡介乎26至53歲的本地男子,其中5人有三合會背景。

行動中,探員於被捕人住所檢獲案發時穿著的衣物及其用作聯絡的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通宵扣留調查,其中一名被捕人將被暫控一項「傷人」罪。警方的拘捕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傷人或對他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此外,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參與非法集結並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最後,警方強調,打擊黑社會活動是警方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對任何黑社會相關活動將繼續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依法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以維護社會治安及公眾安全。

27歲巴基斯坦籍男子,23年在觀塘裁判法院將一名獲撤控販毒案男被告斬至截肢,判囚14年。

一名33歲男子23年在一宗販毒案獲撤控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時遇襲,被斬4刀,其中左腳需截肢。27歲巴基斯坦籍男子其後落網,24年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及一項藏毒罪。高等法院法官判刑時說,男被告徹底摧毀事主人生,為金錢狠下毒手,須嚴刑阻嚇,扣減認罪折扣後,判囚14年。

高院法官胡雅文。司法機構網頁圖片

高院法官胡雅文。司法機構網頁圖片

法官胡雅文說,事主至今行動不便,傷口持續作痛,飽受失眠及惡夢困擾,因憂慮再次受襲而盡量避免外出,原任職司機,截肢後無法工作。法官指,事主正值人生高峰,卻遭男被告徹底摧毀,陷入無窮痛苦,再也無法工作維生。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上訴庭BP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上訴庭BP

法官又說,被告有預謀犯案,為金錢而向陌生人狠下毒手,屬嚴重加刑因素,須嚴加阻嚇。被告最大求情因素為盡早認罪,蓄意傷人及藏毒罪各以監禁21年和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14年及4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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