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時半,示威者在旺角站亞皆老街出入口縱火。
民陣發起的遊行被警方反對,上訴申請亦被駁回,但大批示威者仍響應號召到尖沙咀參加遊行。港鐵站再次成為示威者的破壞對象。
油麻地站。now截圖
下午近3時,一批示威者在港鐵油麻地站外聚集,並在多個出口進行破壞。有關出入口已落閘關閉。有人用硬物破壞出入口,又爬上站頂,並砸爛港鐵標誌的燈箱,以及破壞圍封玻璃的圍板,亦有人在牆外以油漆噴上寫句。另外,亦有人在破壞其他出口的玻璃後,將雜物投擲入站內,並向站內縱火。其後,站內作出緊急廣播,指由於發生嚴重事故,車站將關閉。幾名消防員其後到場,將火勢救熄。
油麻地站。港台截圖
下午近3時半,一批示威者再在旺角站亞皆老街出入口縱火,現場火勢猛烈,並有人在其他出入口繼續破壞。
旺角站。Now截圖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