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監警會權力的司法覆核審訊,由於疫情嚴峻,好不幸要延期至4月7日,於是又有不負責任的批評,話監警會審視去年社會事件的報告,根本是拖字訣。事實是警監會不但無拖,而且把審視範圍擴闊至7.21、8.11和8.31等事件。
或許大家不完全清楚監警會的使命,是「確保對警方的投訴能公平公正、有效率、具透明度地處理,並對警隊工作提供改善建議,以提高服務質素及向公眾問責。」
就今次社會事件,監警會根據現行《監警會條例》,於去年 7 月主動進行審視工作,旨在就警務工作及程序向警方提供改善建議,以及協助審閱相關大型公眾活動所引起的投訴個案。
最初因為時間緊迫,不想令市民久等,即使要處理海量搜集得來的資料,爭取先就去年6月9日、6月12日及7月1日事件,盡快在本年初公布首階段的報告,可是受到司法覆核影響,才要押後公布。
就近期大型公眾活動尋找事實,是監警會今次審視的重點,所以即使要押後公布首階段的報告,監警會的工作都無被煞停,相反,在有更多時間下,監警會決定將在可行的範圍內,盡量涵蓋7月1日後發生的大型社會事件,包括公眾最關注的7.21、8.11及8.31事件等。
指監警會要避開這些敏感事件等的批評,監警會不但沒有回避,且主動審視,令這些傳言不攻自破。
我上星期的Blog話「司法覆核不要你查,監警會查唔查都死」,結果引來不少的討論和批評。對於不同的批評或者看法,我的宗旨和原則都只有一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希望在司法覆核之後,相關的監警會審視報告會盡快出台。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謝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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