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就去年大型社會事件的審視報告上周出台,終於可以事實證明,監警會司法覆核勝訴之後,無拖延公布報告。縱使有很多人對報告有不同的意見,我依然相信52項建議,對改善警隊運作有百利而無一害。

目前公眾最關心是警隊使用武力的問題,監警會認為,在尋求法律意見後,警方可仿效英國的做法,制定如地鐵或商場等不同場景為本的指引,以補充現時的《警察通例》和《程序手冊》在執行職務使用武力的指引。

而且要將之納入所有培訓中,令警務人員能格守相關指引,同時考慮就目前大型公眾活動的行動指揮架構進一步規範化,設立指揮官及員佐級警員的考核制度,定期通過認證,以掌握示威策略及警務技巧的最新發展。

為確保公眾了解使用武力的法例及警方如何實施有關法例,警方應公布檢討的結果,而警隊武力使用的政策和程序應作為教育及與公眾持續溝通的一部分, 令公眾明白警方在維持法紀及治安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就大型公眾活動日益增加的情況下,警方高層應訂立程序,監察及檢討遊行活動現場的情況,充分考慮遊行活動的發展及參與人數,以便更主動決定是否開放更多行車線讓遊行隊伍使用。若有必要終止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應先與集會主辦單位商討,給予足夠的時間和指示,讓群眾按可行的路線離開。

使用催淚彈也是公眾另一個關心議題,監警會建議,委任一個由醫學及科學專家所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對警方目前和將來用於街道上的催淚煙含量可接受的毒理水平,作出建議,而且要制定為警務人員而設有關催淚彈、胡椒彈發射器和其他警隊武器應用的情境為本培訓,定期進行考核。

若在參與人數眾多的集會上,要使用這些低殺傷力武器,要確保與主辦單位及參與人士溝通,加強各組警務人員的協調,並透過適當平台作出預警,確保和平遊行人士離開的路線暢通,減低於驅散行動對這些人士帶來的風險。

去年發生連串的社會事件,很多時也與網上發出不同未經證實的消息有關,令事件火上加油。為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警方實有必要制定方案,就其採取的執法行動加強與傳媒及公眾溝通,提升警隊工作的透明度,以防範不必要、無根據或惡意的傳言和指控。

對於這份長達過千頁,45萬字的萬言報告,我希望大家能抽空細看。另外,報告第4冊第16章節的附件,詳列了各項改善警隊運作的建議。歡迎大家給予意見,以幫助警方在未來行動中避免或減少衍生投訴。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謝偉銓




銓視線Zoom in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