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雖然經調查解決了結構問題,但超支逾100億元撥款,本周會繼續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我過去多次表明,今次超支何止100億元,質問會否封頂,另外為何超支延誤風險只是政府和納稅人承擔,港鐵看似置身事外,毋須負責。
政府今次追加100.64億撥款,並未有計及早已動用的64億元應急費用,換言之,今次超支達165億元,而這筆開支仍未計政府拒絕港鐵的要求,增加13.71億元的項目管理費,如加上此項開支超支將近180億元,而且政府和港鐵一直未有承諾,有關的撥款已封頂,任何額外開支是否由港鐵承擔,還是再向納稅人開刀。
我明白大型工程項目,歷時長,施工地點多,當中也有很多變數,如有關項目發現戰時炸彈、地下古蹟、設計更改等,工程費用也難免需要調整、增加,但問題是何解所有風險和開支都由政府和納稅人負責,港鐵作為項目規劃、設計其中主要參與者,並集承建商、項目管理人和營運者一身,為何可以置身事外,毋須承擔風險和責任呢?
別忘記,政府拒付港鐵13.71億元項目管理費用,會否遭受港鐵控告,還是由港鐵自行支付,都是未知之數。
自爆出沙中線工程問題,獨立調查委員會花了逾9,200萬元,完成了報告,指沙中線多項工程問題,除政府外,港鐵和承建商禮頓須對各自的管理和監察系統出現嚴重失誤負責。
儘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上周交待,屋宇署已於5月中向禮頓提出檢告,並暫停其所有工務工程的投標資格,而港鐵相關的負責人都已被離職,然而對問責一事,政府和港鐵都不應輕輕帶過,一定要嚴肅跟進和處理,不應單由納稅人埋單。
政府和港鐵有責任小心及深入檢視超支撥款可否削減,可否有理據向相關公司如承建商、顧問甚或個人追究責任、索償損失,以補貼超支金額,又或港鐵是否有責任分擔部分超支的金額,並承諾不會因此而大幅增加車資,相信不少香港人都會認為港鐵責無旁貸。政府方面,亦應檢視是否有官員應負上責任,體驗問責精神。
要令沙中線剩下工程從速完成,投入服務,為市民帶來便捷可靠的公共運輸選擇,超資撥款支持與否,需平衡多項因素,不應意氣用事。然而更重要及更不應忽略是未來仍有多條新的鐵路在規劃及計劃興建,政府日後是否一如旣往,只依賴港鐵或外聘的顧問呢?要有效發揮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正如我多次指出,政府團隊中一定要擁有相應經驗和知識的專才人員,希望政府能吸取教訓,完善監管體制,善用專業人才,爭取最大效益。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謝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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