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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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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2020年07月24日 19:37 最後更新:19:41

最近中美關係發生急劇變化,幾件事情值得關注。

一、 美國關閉中國駐美領館只是開始。美國以保護國家安全和個人私隱為由,單方面宣佈要求中國關閉休斯頓的總領館,並要在三天內撤走,領館人員要馬上返回中國,此舉實質上與驅逐外交人員無異。美國總統特朗普聲言會再要求中國關閉更多駐美領館。而中國外交部今日宣佈決定撤銷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運行許可,要求停止一切業務和活動。

美國關閉中國領館,會構成不便,除了侮辱中國之外,挫傷性不大。不過,要小心這只是美國反華風暴的開始。邁向11月的總統選舉,美國挑動中國的行動,陸續有來。

二、蓬佩奧發表新冷戰宣言。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加州前總統尼克遜紀念博物館發表演說,呼籲世界各國與中國人民「改變中國共產黨的行為」。又發起「全球建立民主聯盟,以改變中國共產黨對自由帶來的威脅」。蓬佩奧這種直接發動中國人民針對中國政府的言論,赤裸裸地干涉中國內政。而呼籲各國圍堵中國,更有包圍推翻中共的意圖,是美國對中國的「新冷戰宣言」。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狠批蓬佩奧的講話,是對華搞「新十字軍東征」。

三、蓬佩奧接見羅冠聰。蓬佩奧先在倫敦接見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羅冠聰其後在Facebook貼出他會見蓬佩奧時的照片,還講述他如何要求國際社會能夠對華採取強硬立場回應。在《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後,美國政客繼續高調接見逃離香港的異見分子,充分顯示想干涉香港事務的意圖。

總的來說,美國一連串挑釁中國的行動,是想挑起與中國的對抗,為特朗普11月總統大選連選連任鋪路。目前不是怕中美之間擦槍走火,而是特朗普的目的就是想擦槍走火。

中國面對的,已不單是11月的美國選舉前的挑釁中國行為,而是要預備美國已根本地改變了對華政策,由過去中美兩國的緊密夥伴關係,變成一種公然對抗的關係。中國不應該再假設過了11月的美國大選,無論誰入主白宮,也可以很輕鬆地讓中美關係回復原狀。反而,更合理的假設是中美關係已經起了本質改變。中美冷戰已經出現,甚至是有熱戰的可能。

中國的動向值得關注。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周二召開的企業家座談會上發表的講話,提到中國要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充分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逐步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大力推動科技創新,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

這種看似對企業家提出的要求,實是展現了中國未來的策略,就是中國要為未來與西方世界全面決裂做好兩手準備。萬一以美國甚至部分歐洲國家要終止與中國的貿易關係,中國要撐得住,走出自己的道路。

在過去的環球貿易佈局之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從原材料到消費品,很多要從國際進口,像晶片和精密機器這些對經濟發展等關鍵產品,仍要仰賴外國。而習主席說要努力「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令人相信中國要預備萬一與國際貿易關係出現嚴重倒退的時候,中國要利用本身世界最大的消費市場,盡量購買內部產品,以構成良性循環,也要加快進發展創新科技,和研究製造精密機器,在那些關鍵環節上攻堅,逐漸形成不需要依賴外國的經濟體制。

在中美嚴重決裂的前提下,相信中央對香港的思維也會有所變化,香港更不能成為美國進攻中國的棋子,不能成為中國的一個軟肋。訂立《港區國安法》只是第一步,香港反對派繼續邀請美國干預香港,實際是走上一條與中國全面對抗的死路,只會激發中央對香港作出更嚴厲的反應。聞說中央領導人對香港問題有一個批示: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美國這麼搞、激進反對派這樣玩,其實是逼中央在很多香港問題上,做得更絕。反對派想搞所謂「35+」顛覆部署,阿爺會下狠手,根本不會讓它發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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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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