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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避事平生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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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避事平生恥

2021年06月28日 18:42 最後更新:19:08

最近的高官調動,令人回想兩年前災難。

2019年香港發生的大事,等同政變。台前上街的只是棋子,幕後操盤的卻是高手,高手督卒過河,就是要吃掉你的將軍,把香港翻盤。

棋子口喊民主自由,心中也滿懷理想,他們哪有這個水平去了解,自己是被人擺佈。人在局中,又有多少人是清醒的呢?

香港的將軍,也的確沒有作戰的預備。他們是讀書考第一的秀才,是和平時期的大官,舞文弄墨還好,蕭規曹隨也成。偶然在「曹隨」之時,加一點創意,已經自覺好得,沾沾自喜。

太平盛世的叻官,遇上滿街滿巷暴民圍城之際,完全不知所措。他們唯一想到是妥協、講和、投降,希望作出讓步,暴民就會散場回家。

在那一年的8月尾、9月初,我不知和多少高官激烈辯論過。對家提出「5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高層聽了不少意見,認為5大訴求即使不能完全接受,即使不能接受第5項真普選,都應該盡量採納其他4項,能接受多少就接受多少。特區政府高層就想接受了,也去大力遊說中央,容許特區政府讓步。

我就認為5大訴求一項也不能接受,特別是「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警隊」這一項更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原因很簡單,第一,政府和誰談判,誰可以代表街頭黑暴示威者出來談?2014年佔中時有兩個學者拉線,讓學聯和政府談判,本來已是談好了要撤,學生代表一出門看facebook的留言反對撤走,回到金鐘就馬上轉軚了。如今街頭黑暴表面上連代表也沒有,政府向誰讓步?第二,讓了步可以換到和平嗎?有協議嗎?第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警隊,警隊馬上放軟手腳,還有誰來維持安全?

我中學讀書時,不明白南宋政府為何十二金牌召岳飛,心想哪會發生這種事。到親歷2019年的事件,就知道是什麼一回事。初時政府根本不覺得在作戰,到明白要作戰時,又不敢打了,想議和,根本沒有戰意。

我當時舉了一個例子,特區政府如南宋,想向金人割地又賠款,又送公主又認錯。問題即使金人(泛民)不打你,蒙古人(黑暴和外地勢力)會收兵嗎?特區大將軍缺乏對時局的認識,就跌入「為官避事平生恥」的尷尬處境中,很多人都在努力做,卻又一事無成,完全控制不了局面。

7.21元朗事件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7月26日見記者時,表示「絕對會」願意就處理手法向公眾致歉,言論同日引起警察強烈反彈。我覺得張建宗是一個好人,在太平盛世做官可以,但面對一場破城之戰,做好人真的不夠啊。

到同年11月26日區選之後,有政府高層提出,不如發一個聲明,向所有當選議員表示祝賀。時任保安局局長的李家超表明反對,並提醒當中有大批勝出者是激進反政府人士,和街頭暴動大有關係,最終政府就沒有發表祝賀聲明。這就表現出一種擔當,一種態度。

講和容易,打仗艱難,但在亂世之中,就是需要敢於亮劍的戰將啊。

如今回想2019年那場風波,如果不是有中央政府強硬撐腰,恐怕特區政府已倒台十次了。

2012年11月15日,新當選的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和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習近平總書記在記者會上的講話並不太長,令人最記得的是兩個字:「擔當」。

臨危不縮,迎難而上,就是擔當。首先有主觀的認識,其次要有過人的勇氣。沒有擔當者,只能是避事的庸官。

在特區政府還有一年就換屆之時,中央推動香港高層換班,必有深意。由去年升官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到如今升官的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阿爺眼中,都是有擔當之人,敢於迎難而上。

下屆政府,能登高位者,只能是有擔當的硬手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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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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