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警員無權取得市民的醫療記錄
反《逃犯條例》示威演變成激烈衝突,多人受傷。義務律師Melody Chan在Facebook上發帖,指昨日有傷者在金鐘受傷後,到了醫院後因為傷口奇怪,姑娘通知了駐院警員,駐院警員一查問傷者哪裏來,傷者說了「金鐘」,結果被捕。
Melody Chan稱,「他在金鐘受傷,即時得到地鐵職員幫助。他不肯上港鐵安排的白車,已很小心由義工陪他到九龍的公立醫院才看醫生」;「但因為傷口奇怪,姑娘somehow通知了駐院警員,駐院警員查問他哪裡來,他口快說了金鐘,就被拉了」。Melody Chan稱,「我有點擔心,明明已離開港島的傷者,去到別區求醫都被捕,會否令傷者唔肯求醫?」
Melody Chan引述公立醫院醫生黃任匡,表示「傷者最好不要向醫護透露與傷勢無關的資料,是槍傷就說槍傷;是棍打傷就說是棍,但不要說是誰打、不要說地區等(咁黑社會尋仇都可以用槍/棍架)」。醫護無權迫市民說與傷勢無關的事。如護士召來警察,市民更必需行使緘默權不答警方。
她查詢其他醫生都表示只有公立醫院才會有駐院警員,私家醫院沒有,所以真是很擔心都可以看私家,但私家醫院可能不肯治療槍彈傷口。另外提到,警員無權取得市民的醫療記錄。她稱,明白會盡量想和醫護人員合作,但又要平衡保護自己。
警方至今拘捕11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及與暴動有關的罪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有在醫院採取拘捕行動,但強調有證據顯示特定人士懷疑犯案作出拘捕,並非在醫院進行搜查。
而據城大學生會及浸大學生會所指,分別有一名城大學生及一名浸大舊生在醫院被警方以暴動罪名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