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3日)在北京,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主持召開視頻會議,聽取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關於澳門當前經濟形勢和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
新華社報道,韓正指出,黨中央始終關心澳門發展,高度評價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中央充分肯定賀一誠和特區政府的工作,全力支持澳門防控疫情、助企紓困、改善民生和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韓正又表示,祖國始終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強後盾。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掛牌已一周年,建設的初心是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條件。澳門要抓住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機遇,為經濟長遠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表面看,中央對澳門也是讚賞的多,但問題是為何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要特別開一個會,去講澳門問題呢?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去了珠海市。
其實在9月5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已去了珠海市,會見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聽取澳門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
外界主要注意到夏寶龍讚賞澳門特區政府面對世紀疫情,團結社會各界,迎難而上,扎實工作,打贏打好疫情防控戰。
但夏寶龍當時已提到「中央有關部門將根據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提請,積極研究推出支持澳門旅遊發展、加快橫琴深合區建設等政策措施,保持澳門經濟社會長期繁榮穩定。」
報道提到,港澳辦有關領導也同時到珠海調研,與澳門相關人士深入交流、了解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情況。
聞說中央甚為關注澳門的經濟多元化,特別是發橫琴的發展,覺得國務院去年9月5日公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但搞了一年,無大進展,中央不太滿意這個進度。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方案》的一個特別政策,是讓珠海橫琴新區結合澳門組建合作區管委會,並採用「雙首長制」。橫琴管委會早在去年10月22日已在廣州召開第一次會議,由「雙主任」即廣東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首賀一誠共同主持。賀一誠當時說,橫琴將重點發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文旅商貿等產業,聚合境內外人才到區內工作。
去年10月廣東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首賀一誠共同主持橫琴管委會會議。
據悉,兩地的雙主任過去一年沒有太緊密溝通,各有各的考慮,合作深度不夠,橫琴發展不前。
橫琴是珠海最大島嶼,和澳門之間由蓮花大橋連接,面積是澳門的3倍。2009年中央成立橫琴新區,逐步推動與澳門一體化。國務院在去年9月5日發布橫琴方案,劃出面積106平方公里的粵澳深度合作區。除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橫琴口岸由全國人大授權澳門政府管理和使用澳門制度外,其餘區域由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
中央在廣東劃出多過新發展區,深圳前海地處旺區發展很快,廣州南沙近年急起直追也動起來,唯獨珠海橫琴並不上力,中央看到這種形勢有點為澳門心急。
夏寶龍9月5日去珠海,就特別選了國務院在去年發布橫琴方案一週年的日子,一年過去,到了中央問功課的時候。
中央不希望澳門只得一個賭業獨大,希望借助橫琴令澳門產業多元化。如橫琴發展不上力,而澳門賭業又明顯放慢,未來澳門經濟就會失速,現在有疫情因素掩蓋著看不出來,到復常之後就會更加明顯,這也是中央擔心的原因。
中央想推動澳門,盡全力發展橫琴。
韓正對賀一誠已經說得很白,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掛牌已一周年,建設的初心是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條件。澳門要抓住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機遇,為經濟長遠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聞說中央研究其中一個方案,是把橫琴的「雙首長制」,改回平常的的單首長制,由中央委派人做首長,協調澳門和廣東的意見,全力推動橫琴發展。
看來中央會不斷加力,催谷澳門借助橫琴,快速令經濟多元化。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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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