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據了解,被捕人士是古思堯。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據了解,被捕人士是古思堯。
警方8日早上在長沙灣採取執法行動,涉案男子正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
警方表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處監禁3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事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據了解,被捕人士是古思堯。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據了解,被捕人士是古思堯。
警方8日早上在長沙灣採取執法行動,涉案男子正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
警方表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處監禁3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在北京冬奧開幕日,計劃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外示威,行動前遭警方國安處拘捕,2022年7月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因「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成,判囚9個月。
被告古思堯,被控於2022年2月4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引起對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指定法官羅德泉裁決時指,棺材上字句有煽動意味,影響國家安全,案情嚴重,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判古入獄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