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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缺陣3點「不尋常」耐人尋味 「陰謀論」make sense有推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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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缺陣3點「不尋常」耐人尋味 「陰謀論」make sense有推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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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缺陣3點「不尋常」耐人尋味 「陰謀論」make sense有推理空間

2024年02月05日 19:50 最後更新:20:30

美斯昨天臨場缺陣,不單止4萬觀戰球迷嬲到爆,街頭巷尾也噓聲不絕,有市民怒呼這是「世紀大騙案」,也有冷靜旁觀者看到事件中有些「不尋常」疑點,背後原因似乎並非欺場咁簡單,而一些「陰謀論」雖無實證,亦非胡亂猜想,大有推理空間。政府除了促主辦機構交代,也要努力解開謎底,讓市民知道真相。

美斯全場「睇波」缺陣,體育專家和《大公報》都指出有「不尋常」疑點,由此衍生出「陰謀論」揣測,耐人尋味。

美斯全場「睇波」缺陣,體育專家和《大公報》都指出有「不尋常」疑點,由此衍生出「陰謀論」揣測,耐人尋味。

今次美斯來港打表演賽,全城興奮期待,港府也視之為谷旺香港的大型盛事,盡全力支持,但美斯卻完全不落場,令盛事「爛尾」,對港打擊甚大。整件事當中有一些疑點,惹人遐想:

第1是體育專家雷雄德所指,今次是表演賽,沒有比賽壓力,美斯即使有些傷患,但看來未算太差,如賽前與港方傾好「就住佢」,落場「搓幾腳」,讓球迷開開心,應無大問題。但他最終完全沒有出賽,實在難以接受,並非一支商業球隊應有的做法。

第2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透露,開場前主辦方仍確認美斯下半場會出場,但開波時,美斯仍未見影,政府知有問題,即叫主辦方催促球隊,然而直至完場前10分鐘,政府才獲告知美斯因傷缺陣,球隊頗有「玩嘢」意味。

第3是,據體育界人士說,職業球隊對球員的傷患有幾重、大概什麼時間可康復,都應有科學數據判斷,如來港前估計美斯不宜出場,應宣布取消賽事,即使已到港,也絕不可能開波後才作此決定。是否有其他不為人知的原因,令人疑惑。

事件惹起公憤,球迷破壞美斯紙牌洩憤,政府有必要窮追猛打,找出真相,為嬲到爆的市民出囗氣。

事件惹起公憤,球迷破壞美斯紙牌洩憤,政府有必要窮追猛打,找出真相,為嬲到爆的市民出囗氣。

事件出現種種疑點,難免引起一些「陰謀論」推測。《大公報》今日社評就以「球王缺陣不尋常」為題,以重語氣提出質疑:「美斯到底為何無法出場、是否受到什麼壓力,現在還是個謎,但事次再次提醒各界,香港發展往往受制於外部因素,我們唯有做好自己,築牢發展基石,才能在變動中立於不敗之地。」究竟社評所說的「壓力」來自何方,「外部因素」又是什麼,文中沒有明言,但顯然意有所指。

一位建制派資深立法會議員也同我講,雖然事實如何不得而知,但很同意《大公報》的說法。盛事一定要繼續做,不過要更加小心謹慎,以免「俾人玩」。

另外,一位朋友收到某保險業老前輩的短訊,說法也堪玩味。他指美斯缺陣,可能不是教練的決定,也非碧咸可話事,國際邁阿密畢竟是一家美國球會,說不定有來自美國職業足球聯盟的影響。這當然只是政治角度的揣測,但在現今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這次事件,不會隨着球隊今午離港而結束,雖然主辦方今午表示不收政府1600萬贊助費,但政府勢必逼它詳細交代合約細節,以及披露過程始末,屆時部分疑團便可解開。

此外,財經界朋友說,日後可能出現連環官司,部分球迷或集體訴訟,入稟向主辦方索償(去年C朗在南韓賽事缺陣,有一批球迷索償成功);主辦單位也可能因美斯缺陣造成損失,狀告球會追數。總之,場場好戲尚在後頭。

不論如何,政府為了力保威望,必須繼續窮追猛打,找出真相,為深感「受騙」的廣大市民出一囗氣。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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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也有「屠龍案」 「炸彈魔女」坐一世監 與香港魔頭比 判刑更重更狠

2024年11月15日 19:38 最後更新:19:45

驚天「屠龍案」終於審結,策劃以炸彈和步槍進行大殺戮的「魔頭」吳智鴻,被判囚23年10個月,另一主犯黃振強因願做污點證人,刑期減至13年6個月。他們的刑期是否過重?肯定不是。法律界朋友翻查英國近年類似案例,兩個「炸彈魔女」分別密謀恐襲倫敦聖保羅大教堂,以及大英博物館,未動手就被MI5探員拘捕,雖然沒造成死傷,但法官指她們罪大惡極,都判處終身監禁。她們與香港「屠龍案」主犯有幾個相同之處:都是激進思想「上腦」,由普通青年,變成冷血狂魔,恍如中邪,十分可怕。

第一個「炸彈魔女」的故事,發生於2020年。36歲的女子謝赫,成長於西倫敦一個普通家庭,她由少年時開始,就在網上被極端「聖戰」思想洗腦,繼而於2019年宣誓效忠一個恐怖組織,通過通訊軟件的群組聯絡,開始醞釀殺戮行動。一年之後,她終於找到目標,計劃在聖保羅大教堂內引爆自殺式炸彈,製造大量傷亡。

她為此在網上與一名炸彈製造商聯絡上,詢問對方可否製造爆炸裝置,她萬料不到,原來那製造商是探員假扮的,隨即束手就擒。她被捕後供認,打算在聖誕節或復活節施襲,目標是「歴史性」建築聖保羅大教堂,因為節日時信眾雲集,可炸死更多人,而她就可升天堂。

當時辯方律師的求情理由是,她的恐襲計劃並未實行,也從來沒有買到真實的炸彈。但控方指,她不單止準備放炸彈,還鼓吹其他人這樣做,對社會造成極大威脅。結果法官接納了控方說法,判處她終身監禁。

英國「炸彈魔女」計劃在聖誕節用炸彈襲擊倫敦聖保羅大教堂,遭臥底MI5探員偵破,她雖然未動手,仍被法庭重判終身監禁。

英國「炸彈魔女」計劃在聖誕節用炸彈襲擊倫敦聖保羅大教堂,遭臥底MI5探員偵破,她雖然未動手,仍被法庭重判終身監禁。

第2個「炸彈魔女」故事發生於2017年。同樣在倫敦長大的18歲少女包娜,與姐姐還是小孩時,就己受到媽媽的極端思想熏陶,曾經試圖遠赴叙利亞,下嫁「伊斯蘭國」一個頭目,並參加聖戰,但因她當時已被列為極端分子,受到當局監視,在起行時被阻止。

後來她的「未婚夫」在戰鬥中身亡,她就計劃在倫敦獨自作戰,幹一次轟轟烈烈的恐襲。那時候,一直鎖定她的MI5探員,假扮成「手足」與她聯絡,在對話中,她表示準備以手榴彈和槍械襲擊倫敦大英博物館,殺傷大量民眾,而行動的代號是「茶會」。探員隨即把她和家人一併拘捕。

她在庭上求情說,自已的激進思想已清洗乾淨(deradicalised),變回一個正常的人了。然而法官不相信她真的改變,認為她仍對社會有持續性威脅,所以判她囚禁終身。

法律界朋友看過這兩個案例後,認為英國法官對類似「屠龍案」的案件,判刑更加重手,兩個「炸彈魔女」都未動手,甚至連炸彈與槍械都沒有,仍被判一世坐監,相對而言,「魔頭」吳智鴻判囚23年10個月,算是輕手了。

朋友也看到英國「炸彈魔女」與香港「屠龍狂魔」有幾點相同之處:其一是,都中了極端激進思想的毒,失去理智,甚至泯滅人性,可以殺人不眨眼;其二是,他們本來都是正常的普通人,有正當職業,例如吳智鴻是助理工程師,但在政治動亂的集體瘋狂下,變成了一個冷血、兇殘的人。

極端激進思想猶如「病毒」,當出現「集體感染」,後果可以好恐怖。吸取這次慘痛教訓後,香港真的要做好「防疫」,不要讓驚慄劇重演。

「屠龍案」主犯吳智鴻被判囚23年10個月,相對是英國法庭對同類案的判刑,已算輕手。圖為「屠龍小隊」一名成員當年被警方捕獲。

「屠龍案」主犯吳智鴻被判囚23年10個月,相對是英國法庭對同類案的判刑,已算輕手。圖為「屠龍小隊」一名成員當年被警方捕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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