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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廠女文員沒配戴裝備到井下救夫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社會事

污水廠女文員沒配戴裝備到井下救夫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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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廠女文員沒配戴裝備到井下救夫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2024年06月27日 11:59 最後更新:12:35

一名46歲女文員2021年在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到井下救暈倒的丈夫,期間沒有配戴安全裝備,女文員及後死亡,死因庭27日裁定她死於不幸。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事發在2021年11月18日,46歲死者死者王喜梅在污水廠回流井工作,期間她的丈夫在井下吸入有害氣體,女文員在沒有配戴安全裝備的情況下落井救人;消防員在井底水池救起女文員時,她已無呼吸脈搏。

小蠔灣污水處理廠。渠務署圖片

小蠔灣污水處理廠。渠務署圖片

死因裁判官周志偉裁定死者死於不幸,致死原因是硫化氫中毒、胸部受傷及溺斃。

女死者的丈夫亦有列席聆訊,聆訊中渠務署被列作有利害關係人士。

一名7歲印度裔女童,2021年在學校吃啫喱鯁喉後窒息昏迷,留醫一星期後不治。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裁定死者死於意外,形容這是一宗令人非常悲傷的案件。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資料圖片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資料圖片

瑪麗醫院。資料圖片

瑪麗醫院。資料圖片

死者生前就讀西環香港潮商學校小學二年級,在2021年10月27日在瑪麗醫院證實死亡。

死因裁判法庭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死因裁判法庭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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