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急性肝衰竭病人2021年8月從內地返港到屯門醫院求醫,在急症室等候上病房期間死亡,死因裁判法庭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是林希維,並由5位陪審團成員陪同審理。死者的五姐夫在庭上表示,發現事發時死者的氧氣喉鬆脫,而救護員則指,內地醫療報告顯示懷疑死者有癌症擴散。
屯門醫院
死者黃潤全,2021年8月18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9A病房死亡。案件由3男2女陪審團成員陪同林官審理,死者的長姊黃女士到庭聽審,五姐夫曾先生以證人身份作供。死者生前任中港貨車司機,住惠州,有吸煙飲酒習慣,2006年中風後減少吸煙,2011年確診糖尿病。
曾先生作供時指,黃潤全2021年7月致電五姐表示腹部不適,先後在惠州及廣州的醫院看醫生,也查不到確實病因,疑是肝發炎,於是決定回港就醫。回港前接受新冠病毒檢測,結果是陰性,8月18日早上10時由救護車送至深圳灣口岸,再由香港醫護轉送屯門醫院,抵達時間約為下午1時16分,獲安排在急症室9A病房等候「上房」。
屯門醫院
曾先生說,約下午2時15分,趁9A病房沒職員時,自行入房問黃潤全是否需喝水,對方點頭說要,於是協助他喝水。下午2時45分又自行入房,當時黃潤全向他表示「好攰」。約下午3時,有醫護安排黃潤全照X光,約30分鐘後回房。曾先生在約下午4時54分從房外望見黃潤全似乎睡着了,便按妻子要求,拍了一張黃潤全的照片給她看。
曾先生其後到分流站問護士,黃潤全是否可「上房」,護士回答說「未得」,下午約5時,曾先生與妻子外出用餐,約下午6時30分左右,他們見到黃潤全的長姊也來到醫院。長姊堅持到9A病房探望黃潤全,曾先生在下午約6時40分又再為黃潤全拍照,長姊晚上約7時50分發現黃潤全身體冰冷,找護士協助,醫生到場搶救,但黃潤全最終在晚上約8時18分不治。
大埔梧桐寨村64歲村代表丘玉生2022年10月與村民義務鋸樹時,被倒下樹幹擊中斃命,死因庭三男兩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一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陪審團向地政總署建議未來應採取措施,例如豎立明確標語及圍封等,避免市民進入高危地方,以及增加投訴過程透明度,讓投訴人清楚進度,避免自行處理構成危險。
司法機構
死者兒子早前作供時表示,死者沒考取任何樹木修剪資格。梧桐寨村居民丘觀連表示,2019年有村民投訴涉案樹木枯死,有樹枝掉下來,署方回覆指沒有即時危險,死者擔心長者到附近拜神會被樹壓中,於是自告奮勇去修剪樹枝。
另一名村居民鄭嘉聲引述其他村民指,事發前有警員到場視察後,建議村民圍封樹木附近地方,事發當日他提供電鋸,下午約3時看見死者與兩名村民站在距樹約3米外位置,樹幹被鋸開,由另一棵樹支撐,樹幹其後塌下來,死者躺在地上,口鼻及後腦流血。
BP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譚偉棠供稱2022年8月接獲投訴,分判商未有依時提交三份報告,事發後才收到報告,根據法例,移除樹木需要相關牌照,一般市民不可自行移除樹木,須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分判商項目經理何家健作供解釋因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上當時剛剛接手涉案的西貢及大埔區林木項目,需要處理上一手分判商遺下的大量工作,先到場檢查處理投訴,報告則一直堆積,未及呈交,與署方合約原預期有約3000宗投訴個案,最後結算時超出接近一倍,達5800多宗。
何家健憶述事發當日自己到場檢查涉案樹木,當時樹幹從根部被鋸開成多件樹塊,樹幹屬實木未被蟲蛀或腐爛,樹幹情況符合三份報告內容,短期內不會自然倒塌。他指出,移除樹木屬高風險行為,理應爬到涉案樹木旁邊樹上,由上而下逐步鋸斷樹木,不應從根部鋸起,以免樹木倒下時壓斷其他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