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已近尾聲,過往威到盡的「魔童」黃之鋒今日求情,策略是自我「降呢」,其代表律師說黃只是參加初選,沒有組織和提供協助,故只屬《香港國安法》22條刑罰「三級制」中的第2級「積極參加者」,即刑期在3年之上10年以下;因他主動認罪獲減刑,扣除拘押候審的3年多,或可多坐兩年左右就出監。
黃之鋒(前左一)的代表律師求情,說他在初選顛覆案中只屬「國安法」22條「三級刑罰」中的第二級,即僅是「積極參加者」,以求減刑,盡顯其機會主義面目。
政圈朋友見他如此精於計算,又甘於「認低威」,以求「坐少一會」,立即想起2020年一段秘聞,他當時大難臨頭自己飛,離棄一眾「手足」向美國求庇護,欲一走了之。這兩件事猶如照妖鏡,讓大家清楚看到他的機會主義真面目。
阿爺的降魔大棒《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在之前一天早上,黃之鋒暪着「手足」們,做了一件秘密的事,直到3年後,才由兩名美國記者揭露。原來他當日約了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官員,在領館對面的聖約翰大廈秘晤,期間他向對方說,想進入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官員即時予以拒絕,表示依美國法律,政治庇護必須在美國本土申請,明顯是找個藉口關上後門,因為如讓他躲進領事館,麻煩會好大。
黃之鋒吃了閉門羹,急忙找正在華盛頓的前眾志成員敖卓軒,向國務卿蓬佩奧和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求助,而他也親自發電郵絡蓬佩奧,說自己處境兇險,希望美國政府打救,但一直沒獲明確回覆,美方實行拖字訣。
據兩名美國記揭露,蓬佩奧與國務院及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隨即召開緊急開會,因當時美方準備關閉中國駐休斯頓領館,擔心如允許黃之鋒入館躲藏,北京很可能將駐港美領館封閉,以作報復,咁就大件事了。經衡量利害後,最後決定把黃之鋒拒於門外。
這「秘聞」暴露出兩點:1是黃之鋒臨危不再講義氣,尋求美國把他救出香港,留低手足們自生自滅;2是美方一直利用黃之鋒翻雲覆雨,但到他有難時,美方為怕惹麻煩,毫不留情把這隻「過河卒」丟掉,任由他陷險境。
黃之鋒欲進美領館一事,當時無人知曉,他見到逃美之路已斷,即再次把自己變回「無畏無懼」的鬥士,在fb說「我會繼續堅守香港,直到他們把我從這片土地上滅聲、抹殺」又說「個人禍福難料,更要拿起承擔的勇氣」,這番話慷慨激昂,誰知道他其實曾密謀「走佬」,臨陣做逃兵,只是美國佬封了後門,行動失敗而已。
黃之鋒受西方政府和媒體大力吹捧為「抗爭少年」,越飄飄然,就越狂妄,但大難臨頭卻離棄一眾手足,尋求美國庇護,一走了之。
政圈朋友說,黃之鋒多年來受西方大力吹捧為「小伙子挑戰超級強權」,又被一眾盲目粉絲當英雄膜拜,越飄飄然,就越得意忘形,也更加狂妄,到了大難臨頭,終於露出了機會主義真面目。
不過,他今次甘於「降呢」以求輕判,很可能與他當年密求美國庇護外逃一樣,最後都以失敗收埸。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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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日寫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紐約陷獄的秘聞,反映美國的「深層政府」何其黑暗,除此之外,這宗奇案也暴露了美國的「醜惡長臂」,就是藉《反海外腐敗法》,以毒辣手段打擊與美國競爭的外國商業對手,不僅苛索巨額罰款,還任意拉人封鋪,令人憤慨。政圈朋友同我講,法國學者拉伊迪用了兩年時間調查這惡霸行徑,寫成《隱密戰爭》一書,對此作了深入揭露,讓人看清楚「正義面具」背後的真面目,可見何志平奇案背後,藏有美國掠奪經濟利益的陰謀。
法國學者拉伊迪調查兩年,寫成《隱秘戰爭》一書,揭露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為名,伸出「醜惡長臂」,摧毀外國商業競爭對手。
何志平2017年在紐約被FBI拘捕,隨即控告他賄賂非洲國家乍得和烏干達政要,以取得石油開採權,根據的法律就是《海外腐敗法》。為什麼這套法律可以如此「法力無邊」,甚至跨境執法,橫行無忌?
法國學者拉伊迪在《隱密戰爭》中說,此法自出台之初,已帶有「域外」屬性,不論案件在那裏發生,只要涉及的企業,或旗下任何分公司,與美國有某種聯繫,例如用美元交易等,美國司法部就可以對它展開調查或實施制裁。
他指,美國當局因有這「法律武器」在手,只要懷疑外國企業在財務上有腐敗問題,根據一個模棱兩可的「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順查看母公司所有加密賬目,以掌握其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包括商業秘密。
此外,其執法範圍可涵蓋外國公職人員、企業行政高層、公司股東等等,「長臂」可伸展至與涉案公司有關的任何人等。
《隱密戰爭》一書引述法國前總檢察長梅朗說,不能天真地相信美國的反腐敗言論,其真正目的,是令外國競爭對手信譽掃地,從而為美國利益開闢新市場,給自己保留最好的商機。
何志平被指賄賂非洲政要,身陷牢獄,就與美國這隻「長臂」有關,背後有美國爭取商業利益的陰謀。
政圈朋友指,法國阿爾斯通集團主管皮耶魯齊,於2013年在紐約機場被捕入獄,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阿爾斯通是發電鍋爐主要生產商,其競爭對手正是美國通用電力公司,美國政府為了擊潰阿爾斯通,射人先射馬,以《反海外腐敗法》把皮耶魯齊拘捕,指他進行商業賄賂,最後判他罪成,身陷黑獄,直至2018年才放監。經此打擊後,阿爾斯通集團的電力業務終被通用電氣公司收購,隨之遭肢解,讓美國得以雄霸一方。
《隱密戰爭》一書還揭露,根據歐洲議會一份報告,美國國家安全局一直以反腐敗為名,使用各種技術手段監視歐洲企業。此外,該局有一個特別部門,專負責監控全球金融交易,行動代號是「碟火」,搜集了70多間銀行客戶的訊息,並以打擊洗錢、反恐、反武器販賣等理由,獲取 Swift系統內的交易資料。
從該書披露的美國「隱密行動」可見,只要它給外國企業或組織扣上「腐敗」、「洗錢」或「違反制裁」等罪名,就可以任意調查,最後拉人封鋪,把當事人投入牢房。究竟誰是橫行無忌的惡霸,不是已一目了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