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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精英化收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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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精英化收獲成果

2024年07月31日 19:17 最後更新:20:29

今屆奧運港隊取得佳績,劍擊男女子各得一面金牌,游泳至少得到一面銅牌,這是香港參與奧運以來,歷來最佳的成績。

運動員奪得金牌,其個人才能和努力,當然佔很大的比例,但是包括香港體育學院在內的本地培訓,以及政府的體育政策推動,綜合起來才能獲取成果。

在上一屆張家朗獲得奧運金牌之前,經常有人質疑香港投入大量資源對運動員進行精英化培訓,到底是否物有所值,又或是爭論香港的體育政策是否過度精英化,是否應該調撥更多資源作普及化推廣等等。不過,到今屆香港取得兩面金牌之後,恐怕大家都要承認,香港的精英化體育培訓,的確能夠取得成果。不要以為同一屆獲取兩面奧運金牌很容易,以今屆為例,開賽至今有些十多億人口的大國亦不能拿到一面奧運金牌,其難度可想而知。

香港的精英化體育培訓,最遠可以追溯到1982年香港體育學院前身的銀禧體育中心成立之時。初期銀禧體育中心支持9項精英體育項目,到1991年改名為香港體育學院,後來設立分級的資助制度。到2002年政府重整體育政策,發表《生命在於運動》報告書,正式定下精英化、普及化和盛事化的體育發展目標。當中精英化是指「展示在本地及海外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中的競爭實力」,核心繫於「精英資助評核準則」。體院取代康體局,直接負責精英運動員的培訓,後來康體局亦在2004年解散。政府後來更在2012年成立70億元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2018年政府再次向基金注資60億元,為體院提供穩定的財政來源,支持精英運動發展。

體院是按評分制度訂定資助的精英項目,以及對相關的精英運動員資助,評級每4年檢討一次,B級為7.5至10分,項目可獲體院提供一定支援。A級位最少10分,而且要成為奧運或亞運項目,可獲體院提供全面資助及訓練計劃,有總教練、運動科學和醫學及運動員發展計劃支援等,更有專屬的場地。而最高的A*級,運動員需取得奧運參賽資格,或在奧運、亞運或世界錦標賽中得獎,有關項目可再獲得額外資助。

過去在這個資助制度下,項目能成為A級至為重要,除了運動項目本身可以有充足支援外,運動員亦可保證在4年的資助期內,每月得到精英訓練資助,資助額按比賽規模和成績而訂,奧運或世錦賽獎牌得主,每年最高可獲40萬元資助,等於變成全職運動員,訓練期間無需憂柴憂米。現時體院約有1400名精英運動員,包括約600名全職運動員。

除了分級的資助計劃之外,還有體育設施的改善及運動員生涯發展,特別是針對運動員的學習和退役的長久關注,政府特別增加港將升學機會及退役前後的支援。

在2002年港府訂定體育精英化的計劃之後,至今22年後終於收獲良好成績,這是一個典型的制定政策、投入資源、良好執行和獲取結果的模式。當然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讓運動員進行精英化培訓,亦都有招來一定的非議,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部分運動項目不獲評比為高級項目,運動員對評分制度有意見,認為精英化去得太盡,太功利化,指政府「有獎牌就有資助」。另外亦都有更加哲學性的批評,指到底應該是走精英化的道路,還是走普及化的道路。

無論如何,港隊今次取在奧運取得佳積,很大程度證明精英化培訓是可以收獲成果。分級的評分和津貼制度其實一定程度等於高考,制度的確有一定的功利化目標,但是如果想獲取成果,不訂定指標,讓大家都朝向指標努力,其實是不會得到結果。

至於普及化的問題,其實香港獲得奧運佳績,是運動普及的最好推廣,如果香港無人獲得過奧運金牌,即使是有興趣從事專業運動的年青人,都不覺得未來有前途出路。但是香港接連獲得金牌之後,大家眼界都開闊了,無論是功利的動機也好,強身健體的目標也罷,相信都會有更加多的社會大眾,投入體育活動。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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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何時釋放奧羅克?

2024年11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9:20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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