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7歲婦人去年接獲假扮為其兒子的陌生來電,訛稱需港幣5萬元保釋金,警方在交收時埋伏並拘捕一名無業男,警誡下承認1000元報酬受指示前往案發地點,承認一項企圖處理非法得益罪,法官指電騙案日漸猖狂,被告已有9次案底,判禁32個月。
法官指電騙案日漸猖狂。(示意圖)
39歲被告李家棋,報稱曾任水喉工,案發時無業,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交替控罪為企圖處理非法得益罪。
控罪指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向黃嬌,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黃交出5萬元現金;及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企圖處理該財產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電騙案日漸猖狂,被告已有9次定罪紀錄,判處他監禁32個月。
案情指,87歲黃嬌去年收到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她兒子,聲稱需保釋金,並會安排人手上門收錢,女事主的女兒知情後發現不妥報警。同日正午,被告自稱是黃嬌兒子的朋友,並到達東昇樓地下「來拎錢」,黃的女兒將一個內有警方預備的道具現金的紙袋交給被告後,埋伏警員隨即拘捕被告。
警方拘捕兩名上門收錢的詐騙集團少年骨幹成員,被捕人年齡15及16歲、涉及全港至少12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損失總金額高達港幣110萬元。警方呼籲年輕市民勿搵快錢被騙徒操控。
盧自力(右)和李金鵬(左)簡報案情。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盧自力表示,12宗案件在7月至8月期間發生,受害人俱為已退休長者,年齡介乎69歲至91歲,騙徒犯案假扮成受害人子女或親友,訛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受害人提交「保釋金」,騙徒亦會要求受害人不要告訴家人知或者報警。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盧自力。
盧稱,受害人往往因為心急,擔心家人安全而答應要求準備所謂「保釋金」。其後另一名騙徒就再聯絡受害人,訛稱為其子女的朋友,並相約受害人上門幫子女或親友取走「保釋金」,之後受害人成功聯絡到親人始知受騙繼而報案。
盧指出,12 宗案件中有3名長者更是被「呃完又呃」,遭騙徒用不同藉口上門再收取金錢,造成二次傷害,其中一名長者損失金額最高達港幣20萬元;部份受害人其實都知道有電騙存在,但因擔心親人安危,一時情急下受騙。
警方在9月23日及24日採取拘捕行動,拘捕兩名本地男、女子,均報稱學生。兩人罪名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兩名被捕人為15及16歲,互不認識,聲稱在社交媒體接觸到聲稱可以「搵快錢」的群組,之後受詐騙集團操縱,上門向受害人收取騙款,過程中兩名被捕人分別收取港幣500到100元作為報酬。警方現正積極調查案件,追捕詐騙集團主腦及其他骨幹成員。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李金鵬高級督察。
盧說,警方欲借機提醒青少年,不要因為一時貪心想「搵快錢」而鋌而走險,就像案中被捕的年輕學生一樣,為「一千幾百」報酬甘願受到不法之徒操控,千萬不要以為參與犯案的角色輕微只是收錢,其實收錢正正是騙局的重要情節,成為犯罪團伙的工具,隨時要面臨嚴重指控,賠上自己的前途。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李金鵬高級督察則表示,2024年上半年因干犯刑事罪行被捕的青少年(10至20歲)有1541人,按年增加 0.8%;「詐騙」方面,上半年被捕人數為 288人,增幅達32.7%。
盧自力(右)和李金鵬(左)簡報案情。
李呼籲市民緊記防騙三式,即不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對方所說、不輕易轉賬予他人,加强個人防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