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星期五(21日)將會刊憲,下星期提交立法會首讀。

修訂建議增加可取覽醫健通健康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資料圖片
修訂內容建議擴展及優化醫健通資料收集、互通、使用及保障機制,以推展基層醫療、提升流程效率,以及便利跨境服務。
修訂建議市民參加醫健通後,醫護提供者可將健康資料存入個人醫健通戶口,市民仍可自行決定是否容許個別醫護提供者取覽紀錄。
修訂又建議增加可取覽醫健通健康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由13類法定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擴展至衞生署「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認可專業團體所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以及其他在政府及醫管局的醫護機構的指明人員。

醫健通。資料圖片
修訂亦建議增設條文,在保障私隱及系統安全,符合指明規定及條件前提下,認可個別境外的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取得明確授權下,跨境使用電子健康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