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全強受賄案,在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囚10年3個月,罰款人民幣80萬元,沒收個人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李全強。微博圖片
62歲的李全強曾任國家男子、女子排球隊領隊,2006年起歷任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排球協會副主席、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等職務,2022年8月退休,今年1月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調查。

李全強。網上圖片
兩岸
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全強受賄案,在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囚10年3個月,罰款人民幣80萬元,沒收個人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李全強。微博圖片
62歲的李全強曾任國家男子、女子排球隊領隊,2006年起歷任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排球協會副主席、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等職務,2022年8月退休,今年1月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調查。
李全強。網上圖片
一名工程分判商在出任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工頭」期間,受賄98000元被判囚18星期。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及一名時任建築工人,他們在疫情期間興建一個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時,涉嫌向四名經其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元。兩名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18星期及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斥責兩名被告剝削工人,指首被告為本案主犯,收取工人賄款,須判處監禁式刑期;另一名被告負責索賄,並沒個人得益,則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庭早前已頒令首被告須向其時任僱主歸還他收取的賄款約9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