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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向14家經紀行發限制通知書 凍結涉中國智能操控市場帳戶

錢財事

證監會向14家經紀行發限制通知書    凍結涉中國智能操控市場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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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向14家經紀行發限制通知書 凍結涉中國智能操控市場帳戶

2019年06月25日 18:14 最後更新:18:15

證監會公布,向14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在其客戶帳戶內持有的若干資產。該等帳戶與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中國智能集團(395)的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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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經紀行包括長江證券經紀(香港)、中州國際證券、中國銀河國際證券(香港)、富昌證券、廣發證券(香港)經紀、國信證券(香港)經紀、國泰君安證券(香港)、國元証券經紀(香港)、橫華國際証券、盈透證券香港、凱基證券亞洲、越秀証券、雲鋒證券及中泰國際證券。

證監會指相關經紀行並非今次進行調查的對象,而它們已就有關調查作出配合。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該等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

證監會分別向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出有關提供質押服務的監管指引,以及向投資虛擬資產的證監會認可基金,提供有關參與質押活動的指引。

證監會指,最新指引允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擴大產品和服務範疇,亦正是證監會的ASPIRe路線圖中提出的5大支柱之一。指引提出,為管理投資者所面對風險,應採取措施有效預防與服務相關的錯誤,保障被質押的客戶虛擬資產,並確保適當地披露可能面臨的風險;認可虛擬資產基金僅可通過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和授權機構對其虛擬資產持倉進行質押,並須遵守上限以管理流動性風險。

證監會指,在制定監管方針時,意識到質押在增強區塊鏈網絡安全性方面的潛在好處,並且能允許投資者在受監管的市場環境中,從虛擬資產賺取收益。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擴大受監管的服務和產品範疇,對於維持香港虛擬資產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但必須在受監管的環境中進行,以確保客戶虛擬資產的安全仍然是提供相關服務的合規框架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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