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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憎恨」難界定?曉明哥一句KO外媒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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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憎恨」難界定?曉明哥一句KO外媒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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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憎恨」難界定?曉明哥一句KO外媒記者

2020年07月01日 14:41 最後更新:14:45

國新辦今日一早開記者會,請來內地兩位熟悉香港法律的高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同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迎戰各路駐京記者提問。記者會開足兩個小時,無論內地傳媒和外國傳媒,都問到外界最關心同國安法最核心的內容。

國新辦記者上坐滿中外記者。

國新辦記者上坐滿中外記者。

英國路透社記者就問到:對勾結外國勢力的具體定義是什麼?特別是(勾結罪相關的)什麼行為屬於引發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憎恨的行為?勾結外國勢力的適用範圍有多廣?

發問的路透社記者

發問的路透社記者

曉明哥先解「勾結」,點出可能港人對「勾結」字眼不太熟悉,其實在內地刑法裡有這種的概念,在其他國家的刑法裡也有類似規定。條例中的「勾結」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對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對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佢話, 「勾結」這個詞彙,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幹壞事,是個貶義詞。在刑法裡面「勾結」就不是一般的做壞事,是指幹犯罪的勾當。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行為的主要表現方式有明確規定,對於哪些勾結行為可能構成犯罪也有明確限定。

至於勾結外地勢力,引發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的「憎恨」到底指的什麼,可能外界唔少人都有疑問係咪有啲「空泛」,熟悉香港法律的曉明哥一句就答咗:「『憎恨』這個詞或者『引發憎恨構成犯罪』這個概念是我們照抄的香港法律。」

佢話,香港現行法律當中有一個《刑事罪行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第10條規定了引發居民之間的憎恨和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可能構成犯罪的規定。佢仲借勢補充,呢一點正正體現咗香港國安法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香港現行法律的規定,充分考慮到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概念和習慣,儘量予以吸收。

曉明哥用英國人當年在香港定下的罪名,去回應英國記者的提問。可能那個記者年紀尚淺,對香港當年的法律也沒有概念。

張曉明回應記者提問。

張曉明回應記者提問。

曉明哥又舉咗兩個實例,話如果通過造謠的方式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類似于去年修例風波中,突然有人造謠說香港太子站發生打死人事件,把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子虛烏有的事情。當然造謠也可能是針對中央政府來的,惡意的,而且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就可能構成犯罪。至於說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要舉個例子的話,去年修例風波當中也有人到國外去乞求外國政府制定法律對中國政府進行制裁,這也是故意而為。如果造成後果的話,那也是可以論罪處罰的。

雖然無點名,高人話從這種講法,可見中央都充分認清過去一年的修例風波中,外部勢力(包括台灣)插手好深啦,所以曉明哥舉例都好有針對性。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過去一周的審訊中,黎作供期間多次承認曾在Twitter發帖或轉載關於外國制裁中港官員、或歐美結盟抵制中國的言論。

黎讚特朗普一系列針對中國制裁非常聰明

如在12月12日的聆訊中, 辯方展示多則在2020年7月22至23日,黎與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的WhatsApp對話及黎在Twitter的帖文,多次提及「制裁」議題。其中,李兆富於Whatsapp告知黎,美國要求關閉中國駐休斯頓總領事館,黎當時回應稱「特朗普用一系列制裁針對中國,非常聰明,拜登只是空口說白話,但特朗普就會行動」,又指「行動勝於說話」。

黎的Twitter帳戶隨即於翌日轉載關閉中國領事館的《蘋果》報導連結,並在帖文中稱讚特朗普。黎於庭上指,同意關閉別國領事館是一種敵對行為,惟辯稱於網上發帖文,並非為鼓動外國制裁或採取敵對行為。

辯方又展示7月23日黎Twitter帖文,內容指「最有效防止侵犯人權的方法就是要問責作出相關惡行的人」,並轉載《蘋果》關於「美國制裁香港」的英文版報道,黎辯稱當時沒閱讀該報道,指是由李兆富自行揀選並發布,遭法官質疑,根據黎與李的對話紀錄顯示,是由黎向李發送的,黎遂即改口稱他當時僅閱讀報道的「中文版」而非「英文版」。

Twitter發布蓬佩奧演說 同意對方鼓吹對中國敵對行為

同日,辯方庭上播放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演說,提及「呼籲所有國家效法美國的做法⋯⋯必須劃下共同一致的界線,不因中國討價還價和花言巧語而退讓」。黎指示李兆富把蓬佩奧的演說於Twitter發布,並指「冷戰揭開序幕」,惟黎辯稱沒鼓吹「冷戰」,僅講出事實,但同意蓬佩奧鼓吹對中國的敵對行為。

贊成凍結陳智思銀行戶口 對特朗普制裁決定感雀躍

12月13日庭上提到黎與李兆富對話,當中附有《蘋果》英文版新聞連結,有關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被滙豐銀行凍結銀行戶口的報導,黎在對話中形容此為「制裁」,並贊成制裁陳,並推測這只是冰山一角,針對自由壓迫者的制裁將會蔓延到各階層。黎亦同時對特朗普的決定感雀躍,指示李於Twitter發佈「Bravo! President Trump!」。

另「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提議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中國官員加入制裁名單,黎讓李兆富將相關內容在Retweet,黎承認Retweet就等於同意,惟其後又稱當時不知道Tweet的內容。

Twitter轉載羅傑斯帖文籲藍韜文制裁中港官員 黎承認「覺得好」

黎的Twitter於2020年7月30日又轉載「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帖文,批評及抹黑香港政府取消數名反對派人士的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並呼籲英國前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藍韜文「是時候將林鄭月娥及中港官員列入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名單。」黎於庭上指,帖文是由李兆富轉載,惟黎承認轉載就代表他認同該帖文內容,更指「覺得好」才會轉載。

轉帖《蘋果》報道美制裁中港官員 黎認為應包括選舉主任

12月16日辯方庭上展示2020年8月7日李兆富向黎發訊息指:「美國財政部對11名破壞香港自治、限制香港市民言論或集會自由的人士實施制裁」、「美國財政部正在制裁林鄭月娥、鄧炳強、盧偉聰、李家超、鄭若驊、曾國衞、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鄭雁雄和陳國基。」,當時黎回覆「That’s great! Thanks!」。黎指他同意李的訊息內容。同日Twitter帖文就是相關訊息。

翌日黎Twitter轉發《蘋果》帖文,報導提到香港官員被美國制裁。但黎否認請求制裁,並指制裁已發生,他轉發只是呈現事實。同日黎向李兆富傳送《蘋果》題為「美國對香港林鄭月娥、高級警察和其他9人投下制裁炸彈」連結,並說「但那些選舉主任呢?出於政治原因,他們是否應該對DQ候選人負責任?」同日黎的Twitter帖文亦顯示相同內容,黎承認曾發訊問李兆富,並對制裁不包括選舉主任感驚訝,惟否認要求美制裁加入選舉主任。

黎訪談中指歐美應結盟抗衡中國 否則構成危險

12月19日辯方庭上提到2020年9月1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訪談節目片段,節目中黎認為歐洲應與美國結盟,指歐洲國家太細,無法單獨應對中國,歐美要結盟成為一股力量,令中國改變。法官問及黎為何用「珍珠港事件」來比喻新冠疫情,黎稱象徵對危機的覺醒,指中國對國內資訊的掌握,令世界意識到中國的潛在威脅,正如珍珠港事件喚醒美國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又指中國對外態度戰狼,只有領導者下台,中國才能改變並與西方同化,中國若不改變,將對其他國家構成嚴重危險。

轉帖《蘋果》報道葉劉撤美資產 黎認為有人要承受制裁後果

辯方又展示黎2020年9月17日Twitter帖文,轉載《蘋果》就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撤走美國資產的報道,提及「當美國和其他自由世界國家結盟並實施制裁時…他們迫害香港人的惡行必將產生後果」。辯方問帖文所指的「後果」是甚麼?黎稱是「被國際社會邊緣化或『處理』」,如不能在外國開銀行戶口。法官追問這是否一種制裁?黎承認,禁止葉劉淑儀等人在外國開戶口,也算是一種制裁。李官質疑,黎所指「中共的幫兇」會就其惡行承受「後果」是否正是指他們會受到制裁,黎同意「制裁」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後果」,但還有其他選項。李官又指,帖文的讀者好大可能認為「後果」正是指「制裁」,因為帖文沒提到其他選項?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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