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8月10日)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7人,有關新聞極度震憾。
據了解7人涉嫌的罪名如下:
1.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涉嫌違反: a. 《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b. 串謀詐騙; c. 煽動意圖罪的「發表煽動文字」罪行。
2. 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涉嫌違反: a. 《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b. 串謀詐騙。
3. 黎智英兒子黎耀恩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4. 黎智英兒子黎見恩涉嫌串謀詐騙。
5.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涉嫌串謀詐騙。
6. 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串謀詐騙。
7. 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涉嫌串謀詐騙。
而身處海外的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則被通緝。
大家要注意這只是警方初步懷疑這7人涉及的罪行,不排除經過大規模搜證後,可以加控其他罪名。
政壇八卦友有個問題,今年6月30日深夜11時《港區國安法》生效,《港區國安法》無追溯力,按理今年7月1日之前的行為不可追溯,為何警方如此雷霆萬鈞一拉就拉壹傳媒相關7人這麼多?
金牙大狀解話,叫大家注意壹傳媒被捕7人中,除了黎智英兒子黎耀恩只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外,其他6人都有涉嫌違反串謀詐騙或煽動意圖罪這些《港區國安法》以外的罪名,相關法例早已存在,沒有只能追究7月1日以後行為的時限。
金牙大狀又話,倒過頭來,警方若懷疑黎智英、其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3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意味著3人在7月1日以後有相關行為,或7.1之前的行為持續到7.1《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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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昨日(11月19日)判刑,4名「組織者被列為案中的「首要分子」判囚6年1個月至10年,其中「主腦」戴耀廷最重入獄10年,其餘41名被告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一如所料,歐美等乘機借判刑譴責香港,其中美國更聲稱向本港負責執行國安法官員施加簽證限制,但就沒有講明針對那些官員。而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及特區政府先後強硬反擊,批評這些國家詆毀香港民主自由人權、干預特區正當司法。
比較引人注意的反而是英國首相施紀賢,他先後在記者會及英國廣播公司訪問中,兩度拒絕公開譴責或評論香港「35+顛覆案」的判刑。
施紀賢說,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相信在經濟上可合作,同時與習近平會面時討論了雙方分歧之處,包括香港,他形容這是他選擇的方式,日後也會繼續。
英首相施紀賢與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西二十國集團(G20)峰會召開期間,進行雙邊會晤,是中英兩國元首6年來首次會晤。(華春瑩X平台圖片)
睇番早前日在巴西二十國集團(G20)峰會召開期間,施紀賢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了雙邊會晤,這也是中英兩國元首6年來首次會晤。
在會晤中,習近平亦向施紀賢表示,雙方秉持戰略夥伴定位,堅持雙互尊重,合作共贏,開放合作,交流互鑒,實現互利共贏,共同書寫中英關係健康穩定發展下一個篇章。
英國及國際傳媒普遍提及,這次中英領導人會晤,是繼2018年後,兩國領袖再度親身會面。
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次官衛倩婷(Catherine West)上周曾訪港。
中英關係改善有跡可尋,除兩國領袖會面外,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次官衛倩婷(Catherine West),上周亦訪港,期間更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後會見,另也曾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崔建春會面。衛倩婷曾任反華組織「香港監察」的贊助人,但工黨新政府上台後,她也跟隨新政府路線,尋求改善港英關係。
高人話,外國借「35+顛覆案」譴責香港不出奇,英國首相不譴責才出奇。中英兩國領袖6年來首次會晤,看來英國工黨政府有心和中國改善關係,所以對香港政治問題就比較低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