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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12獨暴名單爆光 涉多宗爆炸、意圖殺警重案 為何可以保釋成注意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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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12獨暴名單爆光 涉多宗爆炸、意圖殺警重案 為何可以保釋成注意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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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12獨暴名單爆光 涉多宗爆炸、意圖殺警重案 為何可以保釋成注意焦點

2020年08月28日 11:06 最後更新:11:28

廣東海警局於上周日(8月23日)晚上在粵港東南方向內地管轄的海域內查獲一艘非法越境快艇,拘捕12人,包括被香港警方以國安法拘捕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原來另外11人都大有來頭,多數涉及暴動案或藏重武器,甚至是涉嫌殺警的「屠龍小組」成員。

據《文匯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除李宇軒之外,其餘11人個被捕者包括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他們皆被控不同罪名,目前保釋候審,而另一名叫喬映瑜的女子則被警方通緝。

12個逃亡被捕者的身份曝光。《文匯報》圖片

12個逃亡被捕者的身份曝光。《文匯報》圖片

12個逃亡被捕者的身份曝光。《文匯報》圖片

12個逃亡被捕者的身份曝光。《文匯報》圖片


消息稱,被捕者中有4人是恐怖組織「屠龍小隊」成員,他們被控涉嫌去年10月4日灣仔駱克道汽油彈案及12月9日華仁書院炸彈案等。

去年10月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早前突擊搜查灣仔駱克道一個單位,檢獲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並拘捕17至31歲的5名男子。當中被告鄧棨然(30歲)、鄭子豪(17歲)和廖子文(17歲)就是今次在逃亡時被捕中的3人。

另外在去年12月,警方在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內的一處斜坡上,發現兩個巨大殺傷力的手機遙控土製炸彈。當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炸彈內的電路板主要將無線電話接收回來的訊息,轉化成電流,經電阻發熱 ,將炸藥引爆,而炸彈內的HMTD(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可經加熱或明火引爆。

警方經調查後,在今年4月於秀茂坪邨內拘捕20歲大專生蔡凱明,但蔡不准保釋被還押。相信逃亡人士是蔡的同黨。

另外部份人涉及用重型槍械意圖殺警。警方於去年12月8日遊行前夕,分別在灣仔、北角及荃灣的基地檢獲半自動手槍、逾百發子彈、避彈衣、伸縮棍及煙花爆竹等物品,拘捕11名男女,當中8人疑為暴力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警方當日指出,是次為修例風波中首度檢獲真槍實彈,懷疑有人企圖在「民陣」港島大遊行期間,利用槍械射擊警員製造混亂。

蘇緯軒涉在大埔開槍襲警時被捕。

蘇緯軒涉在大埔開槍襲警時被捕。

警方沿線索追查,到12月24日在大埔拘捕18歲青年蘇緯軒,蘇緯軒涉開槍襲警拒捕。在蘇緯軒被捕的附近一個單位,檢獲極具殺傷力的AR15半自動步槍及超過200發子彈,蘇亦涉12月初遊行日前夕被搗破的發現槍械案,在該案「掃射警員」計劃中涉嫌擔任「槍手」。

大埔案檢獲的AR15半自動步槍。

大埔案檢獲的AR15半自動步槍。

警方亦指控蘇緯軒於今年12月8日,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警方早前從黃振強手機取得的Telegram對話截圖,黃與該案另一被告吳智鴻討論過使用槍械及炸藥的部署,對話包括在遊行必經的道路「用咗炸藥先」、「有槍手會攞步槍出去」,又稱屆時「有兩把槍,四個彈匣,每個彈匣有15發子彈」,懷疑想把警員引出後,槍手會亂槍掃射「起碼射十個八個」等。後來警方再從其他被告住所及貨倉搜獲大批軍火及武器。

涉及這個「屠龍小隊」案件的張俊富(22歲)、張銘裕(20歲)、嚴文謙(21歲),就是今次其中3個偷渡者。不知為何批准如此重犯保釋外出。

今次疑在「蛇艇」上還有黃偉然(29歲),涉嫌今年1月上水村屋農田地的懷疑烈性炸藥DNT案件,他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獲保釋及不得離港,遵守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9時守宵禁令。

艇上唯一女子喬映瑜涉嫌與上水炸藥案有關,一直被警方通緝。

案中多人涉及多宗爆炸、意圖殺警重案,為何可以讓這些犯重案者保釋外出,讓他們逃亡外地,令人關注。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務處國安處周二(3月18日)於何文田區帶走鍾翰林後父到警署協助調查。鍾翰林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2023年12月離港。警方國安處自2024年12月24日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國安處自去年公開通緝包括鍾翰林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嫌疑犯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至今已作出多次行動,對10多名與國安逃犯有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包括他們遺棄在港的家人、親屬及工作夥伴。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事實上,現年僅24歲的鍾翰林自早年已展現其「港獨」傾向,其政治「履歷」可追溯至中二時擔當黃之鋒助手,14歲時擔任梁天琦的助選義工。2016年,鍾翰林更成立「學生動源」,鼓吹「勇武抗爭」和宣揚「港獨」。2019年黑暴期間,鍾更變本加厲發布暴動等非法活動資訊,煽動學生上街示威,並呼籲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另創立「創制獨立黨」,揚言「不設底線」追求所謂「香港共和國」。2020年7月,他因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經審訊後被判處監禁43個月。鍾在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竟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抵英後,鍾翰林非但毫無悔意,更變本加厲成立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持續在海外推進反華議程,宣揚「港獨」,並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2024年12月24日,鍾翰林因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惟面對通緝,鍾翰林仍頻繁參與海外反華示威活動,並在公開場合煽動示威者採取激進行為,包括高呼「香港獨立」口號及踐踏特區區旗,並虛偽聲稱替香港民眾發聲。實質上,由於其政治庇護申請至今未獲英方批准,他刻意通過反華示威活動製造輿論熱點,企圖提高個人曝光率和影響力。

近日,中英兩國協議將倫敦鑄幣廠改建為中國大使館。鍾翰林隨即多次勾聯多個海外反華組織發起示威抗議活動,企圖阻撓大使館的合法建設。鍾更聯同鍾劍華、劉珈汶及張晞晴等一眾通緝犯,會見英國官員,討論中國興建大使館計劃事宜,企圖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並試圖損害中港政府在國際間的官方代表地位。

倫敦警察廳對於鍾翰林等人多番在當地發起政治性示威表示擔憂,警告將會對示威活動設限,並對不依從者作出拘捕行動,鍾翰林批評倫敦警察侵犯了他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

今次國安處的行動再清晰彰顯了特區政府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及協助潛逃的行徑都將遭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還是其協助者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高人話,鍾翰林即使潛逃到英國後,仍高調反華,倡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連同其他於海外的被通緝人士積極參與示威抗議活動,連當地警方都感到頭痛。

國安處的調查行動就是要再次給予潛逃者一個警號,其行徑已不斷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並將牽連到其在港的家人及朋友;國安處亦展示他們如何「應對、打擊、阻嚇」潛逃行為,讓社會知道「依法追捕」的必要性,當局「雖遠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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