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警局於上周日(8月23日)晚上在粵港東南方向內地管轄的海域內查獲一艘非法越境快艇,拘捕12人,包括被香港警方以國安法拘捕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原來另外11人都大有來頭,多數涉及暴動案或藏重武器,甚至是涉嫌殺警的「屠龍小組」成員。
據《文匯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除李宇軒之外,其餘11人個被捕者包括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他們皆被控不同罪名,目前保釋候審,而另一名叫喬映瑜的女子則被警方通緝。
消息稱,被捕者中有4人是恐怖組織「屠龍小隊」成員,他們被控涉嫌去年10月4日灣仔駱克道汽油彈案及12月9日華仁書院炸彈案等。
去年10月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早前突擊搜查灣仔駱克道一個單位,檢獲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並拘捕17至31歲的5名男子。當中被告鄧棨然(30歲)、鄭子豪(17歲)和廖子文(17歲)就是今次在逃亡時被捕中的3人。
另外在去年12月,警方在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內的一處斜坡上,發現兩個巨大殺傷力的手機遙控土製炸彈。當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炸彈內的電路板主要將無線電話接收回來的訊息,轉化成電流,經電阻發熱 ,將炸藥引爆,而炸彈內的HMTD(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可經加熱或明火引爆。
警方經調查後,在今年4月於秀茂坪邨內拘捕20歲大專生蔡凱明,但蔡不准保釋被還押。相信逃亡人士是蔡的同黨。
另外部份人涉及用重型槍械意圖殺警。警方於去年12月8日遊行前夕,分別在灣仔、北角及荃灣的基地檢獲半自動手槍、逾百發子彈、避彈衣、伸縮棍及煙花爆竹等物品,拘捕11名男女,當中8人疑為暴力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警方當日指出,是次為修例風波中首度檢獲真槍實彈,懷疑有人企圖在「民陣」港島大遊行期間,利用槍械射擊警員製造混亂。
警方沿線索追查,到12月24日在大埔拘捕18歲青年蘇緯軒,蘇緯軒涉開槍襲警拒捕。在蘇緯軒被捕的附近一個單位,檢獲極具殺傷力的AR15半自動步槍及超過200發子彈,蘇亦涉12月初遊行日前夕被搗破的發現槍械案,在該案「掃射警員」計劃中涉嫌擔任「槍手」。
警方亦指控蘇緯軒於今年12月8日,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警方早前從黃振強手機取得的Telegram對話截圖,黃與該案另一被告吳智鴻討論過使用槍械及炸藥的部署,對話包括在遊行必經的道路「用咗炸藥先」、「有槍手會攞步槍出去」,又稱屆時「有兩把槍,四個彈匣,每個彈匣有15發子彈」,懷疑想把警員引出後,槍手會亂槍掃射「起碼射十個八個」等。後來警方再從其他被告住所及貨倉搜獲大批軍火及武器。
涉及這個「屠龍小隊」案件的張俊富(22歲)、張銘裕(20歲)、嚴文謙(21歲),就是今次其中3個偷渡者。不知為何批准如此重犯保釋外出。
今次疑在「蛇艇」上還有黃偉然(29歲),涉嫌今年1月上水村屋農田地的懷疑烈性炸藥DNT案件,他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獲保釋及不得離港,遵守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9時守宵禁令。
艇上唯一女子喬映瑜涉嫌與上水炸藥案有關,一直被警方通緝。
案中多人涉及多宗爆炸、意圖殺警重案,為何可以讓這些犯重案者保釋外出,讓他們逃亡外地,令人關注。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