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指出要阻止「港獨」思想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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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反修例示威中,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成為示威戰場,並有多名大學生被捕。有團體要求中大校董會主席梁乃鵬舉行公開聽證會,並邀請校長段崇智等高層出席,並向公眾問責。
團體要求舉行聽證會向段崇智(圖)等問責。資料圖片
香港高等教育校友聯會聯同數個教育團體和組織下午召開記者會,並發聯合聲明指,有教師、「港獨」組織及外部勢力,不斷煽動學生進行違法及暴力活動,導致校園無法正常學習及運作,並影響青年。聲明又指,自去年6月爆發示威至今,逾1000名大學大專學生違法被拘捕,認為情況嚴重,並令人無法接受。聲明續指,這種操控和煽動沒有停止的跡象,可預見將有更多沒有社會實踐和經驗的青年人被煽動。聲明要求政府及大學全面落實國安法,阻止「港獨」思想及激進思想進入校園,並指大學亦需建立制度,確立理性、包容、非政治化的教與學環境。
去年反修例事件觸發一連五日「中大風暴」。資料圖片
另外,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指,各大學應阻止學生進行違法行為,並指將在教育事務委員會上跟進各大學管理層如何管理去年被佔領校園等事件。中大崇基學生會前副幹事長張永松指,中大學生吳傲雪去年提及的新屋嶺事件只屬謊言,又指段崇智至今仍未回應警方日前向其發出的聲明,要求梁乃鵬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段崇智等高層出席,並向公眾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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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救救孩子」發起人柯朝暉則指,學生不可能在校內宣揚違法行為,並提到日前有中大畢業生在校內遊行一事,質疑校方當日為何未有及早報警,並要求段崇智回應事件。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7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審訊逾50日,12日(星期四)下午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林卓廷在場煽風點火,裁定林卓廷暴動罪成。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保釋被撤銷。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7名被告依次為43歲林卓廷、35歲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葉鑫昇、26歲鄺浩林、48歲尹仲明及26歲楊朗,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第五被告鄺浩林(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大多數白衣人和一群並非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在2019年7月21日晚上約10時45分至11時03分,在元朗港鐵站大堂對峙。林卓廷於10時45分在大堂與一些人在付費區內逗留,而那些白衣人則在付費區外面徘徊。大家在某階段相互指罵,一時相互投擲東西,包括水樽。
有部份閘内人士打開雨傘,有些則戴上黃色頭盔。大家對峙一段時間,直至在付費區內一些人在大堂兩邊使用防火水喉射向閘外白衣人。到了11時02分,部份白衣人衝入付費區內追打一些閘内人士。部份閘内人士經樓梯走上港鐵月台。當時一列港鐵仍停留在軌道上,車門打開,尚未離站。部份白衣人走上港鐵月台,甚至進入車廂毆打車內人,包括林卓廷。
林卓廷(資料圖片)
辯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是調停,監察及防止罪行。眾多被告都是說他們是路經元朗站。他們沒有意圖參與任何暴動。部分被告說他們擲水樽,用消防喉射水都是合理武力,以圖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行及制止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甚至行使公民逮捕權。
法官陳廣池指,在相關時段,兩批人是在玻璃圍欄及閘機的分隔下的對峙及漫駡,而不是一對一沒有退路的場景。辯方美其名是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案及制止社會安寧被破壞,都是自圓其說的辯解。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指,在關鍵時段,有些普通巿民仍可如常進出閘機,但不少人則聚集在閘內成為人群。有時不少人打開雨傘、有人擲水樽、有人用長遮向閘外人士作出一些動作、亦有不少人士大聲叫駡,有人用手勢指向白衣人,這些明顯都是挑釁行為的環節。
至於林卓廷叫人不要退、頂住,明顯地是把閘內人群的聲勢增大。港鐵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亦見到上層月台有人把雨傘拋到下層。林卓廷更說他說反話,叫白衣人不要走,等警察到。法官不認為他是說反話,目的是挑撥白衣人的對質情緒,煽風點火。
法官表示,林卓廷無可置疑是這非法集結人群的一員。他有著自己的角色及動作。他指駡白衣人。他間中走向前方閘機。他亦把直播作為他行事的記錄,增加他的知名度,亦方便蒐證以便日後由警方執法,打擊對方。法官並不信納林卓廷是以獨立監察人身份出現,亦不相信他是調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