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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支聯會範圍擴展至會員團體 會員紛紛割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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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支聯會範圍擴展至會員團體 會員紛紛割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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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支聯會範圍擴展至會員團體 會員紛紛割蓆

2021年08月21日 11:45 最後更新:11:47

消息人士向《大公報》透露,支聯會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正積極跟進調查,更將調查範圍擴展至其會員團體,在取得足夠證據後,將依法啟動取締程式。

支聯會屬會買少見少。

支聯會屬會買少見少。

近日多個市民團體舉報支聯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強調,局方會就市民相關舉報作出公平、公正、全面的調查,即便有些組織目前未被市民舉報,一旦經查涉及違法行為,局方亦會展開全方位調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早前有消息指「支聯會」兩名骨幹成員,包括前常委倫智偉及元老級幹事馮愛玲原來已分別於今年 5月及 7月中離港赴英。馮愛玲之所以要逃亡,是因為與外部勢力有聯繫。

有消息人士向《大公報》透露,警方正積極跟進調查支聯會,調查重點包括支聯會所謂的組織綱領、其骨幹過往言行、與外部勢力的聯繫及資金往來,以及有關網上展覽館是否涉嫌違反相關法例等。

此外,警方的調查範圍已擴展至支聯會的會員團體,不論團體是否已公開表態退出支聯會。針對屬會的調查方向包括核查有關組織的社團登記、財務往來及與支聯會的具體聯繫等,從而更全面審視支聯會及屬會或涉嫌違法的情況。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一眾團體成員紛紛「跳船」自保,包括蔡耀昌、麥海華、趙恩來等多名常委骨幹,及多名前區議會主席等。《大公報》指早前號稱有200多個會員團體的支聯會,如今仍承認是支聯會會員團體的組織僅剩6個,加上支聯會上月已辭去所有職員,現時可謂名存實亡。但有支聯會中人話會員團體應該比《大公報》講的多很多,但具體是多少又說不清,因為有很多組織極不活躍,現已失聯。

社協指過去20多年間,一直沒有參與支聯會工作。

社協指過去20多年間,一直沒有參與支聯會工作。

社區組織協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已經退出支聯會,亦已不再是支聯會成員團體。聲明又表示,社協在過去20多年間,一直沒有參與支聯會工作,亦未有出席支聯會會議。

支聯會現時尚餘7名常委,除了仍被囚禁的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外,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在內的5名常委原於本周較早日子開會討論是否解散支聯會,後來會議改期。據說支聯會常委日內會再次開會討論是否解散。

支聯會常委梁錦威接受傳媒查詢表示,該會近日將開會討論有關議題,會因應現時社會局勢,考慮不同選項。

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態度比較強硬,更指支聯會現時仍有約百多個成員團體,承認近3個月有成員團體退出,但一直以來都有成員團體加入或退出,有成員團體退出也是正常情況。

對於支聯會會否考慮解散,鄒幸彤指目前沒有解散的決定,會一直審時度勢,因應時局作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支聯會中人話,若常委決定解散,有關決定仍需在會員大會通過,正常的會員大會在年底舉行,但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決定。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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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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