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英政府拒接納放寬BNO簽證建議 年輕示威者嘆申請政治庇護難

博客文章

英政府拒接納放寬BNO簽證建議 年輕示威者嘆申請政治庇護難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英政府拒接納放寬BNO簽證建議 年輕示威者嘆申請政治庇護難

2021年12月08日 12:47 最後更新:12:51

英國下議院昨日(12月7日)辯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移民法案修正案,建議容許1997年後出生的港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擁有BNO護照,即可申請BNO移民簽證,惟修正案最終不獲英國政府採納。

提出修正案的祈達文議員(Damian Green)表示,現時有許多25歲以下的香港年輕示威者,未能透過BNO簽證移民英國,盼望英政府能為這些年輕港人提供更好保障。

提出修正案的祈達文議員(Damian Green)。

提出修正案的祈達文議員(Damian Green)。

然而,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明言,修正案沒有設年齡限制,也可延伸至從未踏足過香港、持BNO護照人士的子女,故存在一些問題。他又指,不符合資格申請BNO簽證的人士仍有方法前往英國,如以學生和工作假期身份,而英國每年有1,000個工作假期名額,比申請人數多。

「香港監察」批評英國政府對BNO修正案的取態。

「香港監察」批評英國政府對BNO修正案的取態。

總部位於倫敦的「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在社交平台發文,對英國政府未有把握機會接納修訂建議大為失望。組織又批評英國政府提到英國青年流動計劃(Youth Mobility Scheme)可作替代是「荒謬 (nonsense)」,因為該計劃並非讓人定居英國的途徑,重申現時英國現時對年輕人的幫助不足,希望上議院能通過修正案。

英國青年流動計劃(Youth Mobility Scheme),又稱英國工作假期計劃。

英國青年流動計劃(Youth Mobility Scheme),又稱英國工作假期計劃。

而事實上,有許多參與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都是 1997 年後出生的年輕人。他們大多25歲以下,而且無法透過BNO簽證移民英國。

據《美國之音》報道,19歲示威者顏希然認為,修訂建議對示威者申請留英有很大的幫助,因為並非人人都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有被捕等紀錄,有些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士未必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繼續申請庇護,就算有,程序也會被拖得很長時間。

《美國之音》訪問19歲示威者顏希然。

《美國之音》訪問19歲示威者顏希然。

顏希然以其個案為例,由於持BNO護照的雙親不會搬到英國,他在今年6月抵英後申請政治庇護。他又提到,申請政治庇護處理期間,申請人不能工作或讀書,每星期英國政府最多只會給予40英鎊生活費,折合約53美元。

顏希然形容,單是等待第一次審查,就已經等了五個月,還有主要審查環節,可能為期超過一年,甚至兩年的時間,很多申請政治庇護者的個案已經拖了年半或以上,都未有任何回音。

顏希然批評,BNO移英方案尷尬的地方是申請費用,因為例如(申請)BNO(簽證)最低要求是半年的生活費,有NHS(國民保健署)的費用,加起來都要三至四萬元港幣,而據他所知,很多申請政治庇護者付不起這個頭期的費用。他相信新修訂能幫助一些財政上比較充裕,或者有學位的申請政治庇護者盡快在英國立足和融入。

《美國之音》指出,現時大約有120名香港人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大部份申請人仍然等待審批結果。

另外,就BNO簽證移民法案修正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昨日回應稱,「中方已經多次重申在所謂英國海外護照問題上的立場,中方反對英方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英方這樣做是損人不利己,注定也會失敗」。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BNO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前記協主席參選人、記協會員李敏妮日前揭露記協阻撓其查帳,違反《職工會條例》,更違例增加「規則」,原來件事仲有續集。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

李敏妮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運用會員法定權利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惟遇到重重阻礙。在李敏妮的窮追猛打下,記協終於在李給予記協提供資料的限期日(即3月5日),記協發電郵回覆她,指「本會正處理你的申請,請耐心等候。」

8天後,即3月13日,記協終於再發電郵,不過,李敏妮就形容係「另一個詭詐的隱藏帳目手段」。

原來,記協在3月13日的電郵中,只稱會向李提供一年(2023/24年度)的帳目表副本一份,和已登記職工會規則副本一份(意指最新版本),而不是李敏妮要求的2010/11至2023/24年度帳目副本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並且,記協再次要求李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包括限定她在4月5日下午一小時內完成查閱,不可外洩文件內容,以及不可影印、不可拍照。

3月14日凌晨,李再發電郵給記協,不但再次要求對方提供所需資料,還要求他們移除規則,然而記協19日先至回覆,並再次不提供李敏妮所要求的帳目資料,如之前的回覆一樣,記協只會提供一年的帳目表副本,而非她所要求的所有年份;也只會提供一份規則文本副本,而不是她所要求的記協自成立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副本。

根據李敏妮早前向職工會登記局的查詢,會員有權要求職工會提供不同年度的帳目表副本,《職工會條例》第37條亦訂明,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記協的種種操作,已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進一步指出,記協涉嫌以拖延時間、扮懵逃避法律責任,更有好多「魔鬼在細節」的操作。

其一,移花接木,帳簿和核數報告變「周年帳目表」。

帳簿是一間機構的記帳紀錄,是最詳盡的財務紀錄,記錄了每一個收支交易,而核數報告是會計師核實過帳簿後的收支和資產負債報告。然而,記協只准李查閱帳目表,而不讓她查閱她所要求的帳簿和核數報告,涉嫌違反了會章和《職工會條例》。記協在2月28日第一次回覆李的申請時,指她可以「查閱帳簿及章程」(但要求李查閱時遵守不合理規則),現在突然移花接木,把李要求查閱的資料變成只有「周年帳目表」,李敏妮就質疑,這一操作意圖令其所得的資料更少。

其二,加入不合理查閱「規則」。

雖然查閱帳目表所得的資料會很少,但記協仍然在3月13日的電郵再次要求李敏妮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令會員難以進行查閱,涉嫌侵犯會員的法定權利。

李敏妮質疑,記協明知他們的做法涉嫌觸犯《職工會條例》,但卻甘願冒違法風險堅持,「究竟帳目表裏記錄了什麼他們要隱蔽?」

其三,拖延時間動機可疑。

李敏妮續指,帳目表只是總數的紀錄,而且記協已經有帳目表在手,每年的周年帳目表只是3張紙,12年的帳目表只共有36張紙,記協卻要等到4月5日才能安排查閱。「這令人懷疑記協打算拖延時間,再陰謀論一點,是否有人打算在這段期間在帳目表『做假帳』?」

記協稱是代表傳媒的工會,但李敏妮就質疑,他們禁止李外洩文件內容和採訪的舉動,不但嚴重缺乏透明度,還侵害了新聞自由。她直斥,記協在隱藏帳目事件中的手法,可以看到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的記協的虛偽,表面高舉爭取新聞自由,實質他們是反其道而行,侵害新聞自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