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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無業漢涉TG發布煽動意圖言論及管武 還柙9.15再訊

政事

53歲無業漢涉TG發布煽動意圖言論及管武 還柙9.1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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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無業漢涉TG發布煽動意圖言論及管武 還柙9.15再訊

2022年08月25日 15:35 最後更新:18:12

53歲無業漢涉自前年起在Telegram發布具煽動意圖言論,另疑在住所管有3把刀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3罪。案件原定25日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受颱風影響延至下午開庭。控方透露,警方已完成相關調查,確認不會修訂或新增控罪。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與控方再作商討,預計下次聆訊可以答辯,需時1小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9月15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柙懲教看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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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永霖被控於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elegram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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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另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太古城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AnyTone 無線電對講機及一部BAOFENG 無線電對講機。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57歲男子涉在社交媒體發布信息,內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遭落案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悉他為前社民連成員。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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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是在12日於紅磡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說,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據了解,被捕人報稱雜工,為前社民連成員,他所使用的社交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和Threads,在2024年3月至11月期間犯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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