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無業漢涉自前年起在Telegram發布具煽動意圖言論,另疑在住所管有3把刀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3罪。案件原定25日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受颱風影響延至下午開庭。控方透露,警方已完成相關調查,確認不會修訂或新增控罪。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與控方再作商討,預計下次聆訊可以答辯,需時1小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9月15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柙懲教看管。
被告陳永霖被控於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elegram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陳另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太古城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AnyTone 無線電對講機及一部BAOFENG 無線電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