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的辦公室被質疑開支大,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指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資料圖片)
陳國基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在2022年5月起租用有關辦公室,租約為期3年。有關辦公室在2023/24年度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當中除了租金,亦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開支,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林鄭月娥與包括香港學生在內的東南大學學生代表,以「香港和內地高校合作的發展和機遇」為主題進行座談交流。(東大網站圖片)
陳國基說,政府於2007年在堅尼地道28號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有關物業只能供最多3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設立第4名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之用。考慮到辦公室須切合前任行政長官的身份,並符合在位置、交通、便利會見各界人士及保安等方面的運作要求,中環或金鐘被視為適合地點。由於當時區內沒有合適及可用的政府處所,因此物色了太古廣場一個可租用辦公室單位。
5月15日,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行到訪位於南京的東南大學。(東大網站圖片)
陳國基表示,政府會繼續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5月15日,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訪位於南京的東南大學。(東大網站圖片)
一名63歲男子在2020年2月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討論如何殺死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押後至下周一(7日)判刑。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辯方提到被告在帖文提出的想法根本沒可能實現,是「天馬行空」,但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他知悉2019及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但刻意淡化當時發文的意圖,低估了發文所產生的效應。
法官又提到被告社交平台有700多名朋友,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伸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被告被捕後解釋「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又指出,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考慮到2019年的社會氛圍,不認為被告是在開玩笑,又指根據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