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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蘇緯軒被捕時身懷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 擬埋伏高處射擊警員 引大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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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蘇緯軒被捕時身懷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   擬埋伏高處射擊警員  引大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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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蘇緯軒被捕時身懷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 擬埋伏高處射擊警員 引大混亂

2024年09月21日 07:00

今日再講,涉 2019年12.8遊行於灣仔放炸彈及槍手埋伏殺警的「屠龍案」, 9名入罪者中包括了「槍手」蘇緯軒。

之前兩天回顧了負責策劃的吳智鴻及屠龍隊長黃振強在案件中的角色,今天講講案中擔任「槍手」的蘇緯軒。按吳智鴻原來的12月8日殺警計劃中,蘇於灣仔高處擬以長槍射擊警員。

蘇緯軒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2020年10月3日承認串謀謀殺罪、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和意圖抗拒合法逮捕而使用槍械及彈藥罪。

蘇緯軒於2019年12月20日於大埔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蘇緯軒於2019年12月20日於大埔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蘇緯軒被捕的片段曾在審訊期間在庭上播放。當時身上攜有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的蘇緯軒,於大埔翠屏花園對出行人路,與女友、案中另一認罪被告鍾雪瑩同行,當時2名便裝警員在背後快速接近蘇,在聲明為警察後,蘇把槍上膛向2名警員方向開一槍,其後蘇被制服及遭拘捕。

據蘇緯軒作供指,該槍械是由一名叫Steven的男子經陳玉龍(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及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共2罪)轉交給他,因2019年12月8日他得悉同案其他人士被捕,而自己有槍械彈藥,遂在Steven安排下租用大埔翠屏花園一單位「避風頭」。

警方在蘇緯軒於大埔的單位內搜出長槍。(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在蘇緯軒於大埔的單位內搜出長槍。(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在該單位內搜出一支長槍,據蘇供稱,是由不同品牌的組件組成,某部份是「AR15」部件,而經改裝後,長槍在扣下板機便可連續發射子彈直至彈藥耗盡,又配有瞄準鏡,可放大事物8倍,另有1個60發步槍彈匣、5個30發步槍彈匣、2 個手槍彈匣及避彈衣等。至於手槍,全數配備中空彈,中空彈呈不規則形狀,發射後會變形擴張,殺傷力較實心彈高,擊中人體後會在體內「翻滾、破碎」,造成傷口較大。

案發時,蘇緯軒年僅18歲,於2014年約14歲時,經War game Facebook群組認識約24歲的Steven,兩人興趣相投,其後發生「佔中事件」,他開始參與討論政治話題,2016年旺角暴動,蘇支持暴動者,Steven隨後提出想成立一隊人作武力抗爭,蘇應邀成為Steven助手。

2019年7月Steven認識了2名勇武派示威者,打算用「真槍」,蘇緯軒按Steven指示,與吳智鴻和另一人會面。蘇作供時指,Steven在2018年成功偷運許多槍入境,並「sell人買槍」,其後蘇得悉Steven跟吳智鴻一方交易,把3支手槍交給吳一方。

到10月1日因有示威者遭警員槍擊,那時Steven稱示威者都用「實彈對抗」屬「無可厚非」,遂開始構思行動。吳智鴻一方曾發起西貢試槍,惟Steven指參與試槍者都對槍械不太認識,叫蘇緯軒到場指導。但蘇發現,試槍地點是熱門的夜行路線,參與即是「搏拉」,又不想拒絕Steven,遂在試槍前約2小時前向吳智鴻稱沒空出席。

蘇緯軒在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了自己的使用軍火的熟悉。蘇作供稱,他12月8日前都沒到灣仔天台的射擊地點視察環境,因據以往經驗,他在500米內擊中人或目標沒難度,在外國靶場亦曾有使用真槍的經驗,但從沒射擊人。

據蘇緯軒供詞,他被安排在案中擔當「槍手」角色後,Steven就安排軍火運送到港,共約6支手槍、1支步槍,Steven稱某日會由陳玉龍轉交給他。到11月底Steven初步向他提出計劃,其後蘇亦自行向吳智鴻確認相關計劃內容,即12月8日民陣遊行時,放置一大一小炸彈於灣仔,20公斤大炸彈放在西方向,2公斤小炸彈放在東方向,側翼高處大廈天台有「槍手」,當警方防線由西向東推進、走近小炸彈時便引爆,警方撤退時開始開槍,逼他們到大炸彈再進行引爆,屆時理應有許多受傷、甚至死亡的警員,便會由一隊人檢取警員武器,留待日後遊行示威使用。

計劃中,蘇緯軒擬於12月8日民陣遊行當日,於遊行路線的灣仔軒尼詩道高處射擊警員。(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計劃中,蘇緯軒擬於12月8日民陣遊行當日,於遊行路線的灣仔軒尼詩道高處射擊警員。(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月4日蘇緯軒又私訊吳智鴻,討論12月8日殺計行動後,由吳的車手帶蘇緯軒離開軒尼詩道英皇中心附近大廈天台,而蘇則建議「放低我喺drop zone,個車手就可以唔理我,又或者燒車消滅證據」。

蘇緯軒作供時直言,不欲親身參與行動,但擔心若退出「 唔畀警察拉,都一定俾佢(Steven) 搞」,遂打算逃避加入。

12月8日凌晨,蘇再私訊吳智鴻稱「無彈」,僅有5個彈匣,欲拖延計劃;惟當時吳回應「30飛咩都打晒」,但當時蘇稱,現場環境混亂,無辦法「一槍瞄準後一個慢慢打落去」。

蘇當時又指自己居於將軍澳,過海時如果遇到警方路障,便會聲稱「出唔到嚟」,因步槍「好誇張地大袋」,以其年紀、加上當日遊行,蘇認為自己一定被警方搜身,但當時吳智鴻沒指示他如何避開警方視線,只叫蘇「早啲瞓」。

蘇其後又向吳智鴻建議車手翌晨可在摩理臣山道載蘇緯軒上車,以避免到「安全屋」,因該處可能已列入警方防線範圍,圖續拖延計劃。

回顧了認罪的2名主犯吳智鴻、黃振強,以及「槍手」蘇緯軒透露的案情,高人話的確矚目驚心,所幸的是警方在大陰謀實施前破案,才避免了重大傷亡。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繼續講吓,涉 2019年12.8遊行於灣仔放炸彈及槍手埋伏殺警,首度引用反恐條例起訴的「屠龍案」, 14名被告中佔大多數、9人獲罪。昨日講過案中主犯吳智鴻,而另一關鍵人物,「屠龍小隊」領導人黃振強。控方開案陳詞指,黃振強為「屠龍小隊」隊長,早在此案開審前已認罪。

黃振強於2019 年 6月12日受朋友邀請參與612遊行,並有份提供物資、設置路障。直至同年元朗發生 7.21 事件,黃辭職以「前線勇武示威者」身分參與示威行動,並經Telegram 和網上討論區尋找「家長」、「金主」募集資金。

綜合多人證供,「屠龍小隊」的前身是「荃灣示威群組」,黃於2019年7月一場尖沙咀示威期間認識其中一名被告,後獲邀加入群組。後因為一場「三罷」示威,有示威者在荃灣遭斬傷,群組中有人「起底」找出施襲者為黑社會、活躍於二陂坊一帶。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到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警方出動真槍和水炮車驅散示威者後,之後群組有人呼籲示威者殺入二陂坊「裝修」(即損毀)商舖,事件引來迴響,更有傳媒報道,群組中有人認為「起咗朵應該改返個名」,後改名為「屠龍」,喻意「警方嘅速龍小隊都可以屠」。「屠龍小隊」遂正式成立,並開設新Telegram通訊群組通訊。

黃作供時,自稱獲隊員「推舉」為隊長,因他較有「財力」,曾任地盤工人,略有積蓄,曾動用約 5 萬元補貼隊內用膳、裝備等開支。之後「屠龍小隊」的行動均由黃部署和指揮,又會代表「屠龍小隊」向「金主」、「家長」籌集資金,援助成員,又曾以「屠龍」名義接受傳媒訪問,更開設TG頻道「育龍」,發放文宣籌集資金,款項都由他管理。

綜合黃的口供,殺警計劃的同謀者是吳智鴻,而黃於2019年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當時有人在TG「公海」擬發起復仇行動,黃私訊聯絡吳。之後,吳邀黃出席有彭軍壕、「金主」大嚿等人的聚會,當時吳曾提及引入真槍實彈、安排軍訓等。9 月吳邀黃振強出席科大舉行的「勇武派」會議,當時吳提出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提出示威者應主動出擊,引入軍火,並提倡勇武前線合作,用軍火射殺警察。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亦在該聚會中認識其他勇武派及一名叫「老虎仔」的人,之後「屠龍小隊」在示威中使用的汽油彈均由「老虎仔」提供,100 支汽油彈索價約 10 萬元。黃又供稱,「屠龍」平均每次示威會使用約 100 支汽油彈。

其後於9 至 11 月,吳智鴻籌劃台灣軍訓、搜羅槍械、試製炸藥、試槍等,都與黃振強商議人手安排。黃振強也曾供稱,吳智鴻邀請「屠龍」派人去台灣軍訓。後有示威者被警方開槍擊中,吳亦曾聯絡黃於10月1日用槍攻擊警察,後計劃剎停。 到11月,吳號召到西貢試槍,著「屠龍」派人出席,當時黃振強指自己在中大衝突中受傷,遂只派其他成員出席。

而在11至12月初,兩人則構思及籌備如何執行計劃。據黃供稱,試槍後,吳把一支槍及部分子彈交給一名「屠龍」成員轉交給他,之後「屠龍」內部曾開會匯報試槍情況及商議如何處理槍械。黃振強與吳智鴻會面期間,吳向他透露有人正製炸藥,約為 20 公斤,而「屠龍」成員就負責「引警方出嚟」,又要求他統籌其他勇武派。

黃之後又出錢跟其他「屠龍」成員到泰國旅行「紓壓」。黃供稱,2019 年 10 月他仿傚其他政治團隊,籌集資金維持「屠龍」運作。

11月6日於TG「育龍」頻道成立,在一個月後就籌得約 30 萬元,而眾籌所得款項全數由黃管理及決定如何使用,黃分別以匯豐、泰國銀行及賽馬會戶口「入數」 ;「育龍」也曾發放文宣,如「2019 屠龍小隊精華片」,助吸引捐款。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本身並無參與到台灣軍訓、西貢試槍等行動,但他作供時提及打算在「殺警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指吳智鴻可提供百多萬元支援。

庭上證供提到,灣仔展鴻大廈12樓A室為「屠龍小隊」的「安全屋」,隊長黃振強供稱於2019年12月7日與隊員在屋內就翌日(即計劃實施爆炸及殺警的12月8日)的「大行動」開會。12月8日清晨,黃振強等在「安全屋」內被捕,被搜出黑色頭盔、面罩、防彈背心及膠盾等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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