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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黃振強被指豪賭貪威識食 非主腦亦重判13年半 高人:對年輕人極大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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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黃振強被指豪賭貪威識食  非主腦亦重判13年半   高人:對年輕人極大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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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黃振強被指豪賭貪威識食 非主腦亦重判13年半 高人:對年輕人極大警惕

2024年11月15日 16:03 最後更新:12月17日 21:05

「屠龍案」中的另一主犯、「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被判監禁13年6個月,成為案中繼吳智鴻外,另一判刑最重的被告。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提到,黃並非計劃主腦,亦沒處理槍械,但他召集成員參與,罪責不輕,加上他擔任從犯證人,給予真實口供,即使「屠龍小隊」其他成員脫罪,但黃振強提供手機訊息,加上吳智鴻是因得悉黃振強會作供才選擇認罪,故黃仍獲50%刑期扣減。

法官引述黃振強求情時透露了其背景。黃振強在內地出生,因父母離異,4歲時被送往寄養家庭生活,至10歲才交回母親照顧,故成長時期缺乏父母關愛。黃振強對中國文學及運動有熱誠,還押期間考取3份證書,本質不壞。而辯方又指,黃振強在示威活動中首次投擲汽油彈後,獲他人關注,其傲慢無知及天真,以為自己是「行使正義的英雄」。

隨後黃振強成立「屠龍小隊」,發現可利用「屠龍」這個招牌輕鬆獲得金錢,遂落入萬劫不復之地。而他被捕後還押近5年,被列為甲級犯人,又因擔任控方證人須單獨囚禁,反省了自己的無知、狂妄及衝動行為,感到無比羞愧。

不過,法官判刑時指,黃振強於2019年社運期間大肆破壞,而案中主腦吳智鴻就明顯睇準「屠龍小隊」的「勇武」行為,拉攏及利用「屠龍小隊」,在他們設計的12.8恐襲大計中,先由「屠龍小隊」打頭陣破壞店舖,引警方到場再引爆炸彈。法官認為,「屠龍小隊」其他成員最終罪名不成立,或因陪審團不肯定他們有否參與串謀,但他們示威的破壞行為是有目共睹。

綜合審訊期間的供詞,黃振強在2019反修例事件期間,最初是受朋友邀請參與612遊行,並有份提供物資、設置路障。直至元朗7.21 事件,黃振強就辭去地盤工作,全身投入示威,又經Telegram 和網上討論區尋找「家長」、「金主」籌錢。

黃振強因一場「三罷」示威後,發生荃灣二陂坊裝修事件,當時有傳媒報道,因而「起朵」,後改名為「屠龍小隊」。(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因一場「三罷」示威後,發生荃灣二陂坊裝修事件,當時有傳媒報道,因而「起朵」,後改名為「屠龍小隊」。(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於2019年7月一場尖沙咀示威期間認識案中其中一名被告,後獲邀加入「荃灣示威群組」,後因一場「三罷」示威,發生荃灣二陂坊裝修事件,當時因有傳媒報道,群組中有人認為「起咗朵」,遂改名為「屠龍」,喻意「警方嘅速龍小隊都可以屠」,並開設TG群組,當中的訊息,亦成為後來破案和起訴的重要證據。

黃振強自稱獲隊員「推舉」為隊長,因他較有「財力」,略有積蓄,可補貼隊員用膳、裝備等。之後「屠龍小隊」的行動均由黃振強部署和指揮,又會代表「屠龍小隊」籌集資金,又接受傳媒訪問,更開設TG頻道「育龍」,發放文宣籌款,款項都由他管理。

但在黃振強口中,整個12.8殺警恐襲計劃策劃人都是吳智鴻,而黃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吳「睇中」他,邀請他出席有「金主」等參與的聚會,又向他提及會引入真槍實彈、軍訓,後來甚至講到會用軍火殺警。

在12.8民陣遊行期間發動殺警及炸彈計劃,黃振強指吳智鴻才是策劃人,惟黃則參與了召集人手的角色,法官認為罪責不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在12.8民陣遊行期間發動殺警及炸彈計劃,黃振強指吳智鴻才是策劃人,惟黃則參與了召集人手的角色,法官認為罪責不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之後黃振強就擔任「分配人手」的角色,吳智鴻籌劃台灣軍訓、搜羅槍械、試製炸藥、試槍等,都與黃振強商議人手安排。之後,吳智鴻又向黃振強透露有人正在製造炸彈,約20公斤,而「屠龍」成員在12.8計劃中的角色,就負責「引警方出嚟」,以便他們施行引爆炸彈、殺警及執槍等計劃。

而黃振強本身在案中亦是一個較受「爭議」的角色。審訊期間,辯方曾質疑其證供可信程度,黃更在被盤問時在庭上嚎哭,並一度腳軟跪地要被抬走。辯方指黃曾挪取逾30萬的眾籌資金去豪賭,又嫖妓「減壓」,又以其「隊長」身份周旋於多名女子,當中不乏女示威者及「家長」等。事實上,黃振強在作供時亦承認曾帶隊友到泰國旅行「減壓」,而「屠龍」眾籌的資金,亦是存入黃的不同銀行甚至馬會戶口。

高人話,反修例期間不少年輕示威者、尤其「勇武派」,都以為自己是「行使正義」,合理化了自己的暴力,甚至以為放炸彈殺人都是正義,實在錯得離譜。有些嚴重暴力涉案者入獄後反省,「當時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迷迷濛濛信了網上宣傳,會去做出極暴力的行為,結果害到自己累埋家人。」

高人話,另外亦有些人或獲「金主」支援受到誘惑,金錢使之不盡,一步步參與了恐佈襲擊活動而不自知,陷入萬劫不復之地,亦不知幕後黑手的背景和目的。今次「屠龍案」重判,正正是當頭棒喝,給予年輕人一個極大的警惕,參與暴恐活動,後果極其嚴重。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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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

警方偵破詐騙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案件,揭發《蘋果日報》前記者、Channel C幕後金主陳X行透過做大「銷售額」等手段呃足2000萬貸款,並短時間內挪作己用,而非用作公司營運用途。

據悉,涉案公司報稱業務包括媒體製作、科技、物流及工程公司,是次警方行動中涉詐騙金額最高900萬元的公司(即每間公司申請百分百特惠貸款上限),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 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該公司旗下主要業務是營運本地網上媒體 Channel C。

網上流傳「Channel C」員工內部WhatsApp對話。

網上流傳「Channel C」員工內部WhatsApp對話。

翻查資料,以前《蘋果日報》記者為班底的網媒Channel C多次傳出財困,2023年6月更宣稱公司資金僅夠營運1個月,呼籲讀者付費訂閱及在網上眾籌。早前有媒體披露,Channel C不僅拖欠員工薪資及將員工炒魷,管理層更把籌得及本應用於營運的資源挪作己用,致使公司資金周轉不靈。另有報道顯示,多名Channel C前員工於網上發文控訴被欠薪,亦有前員工向勞工處報案追討欠薪,明言不願和解。

警方早前懷疑Channel C欺騙政府取得政府「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的借款,但卻沒有向員工支付工資。經調查發現,Channel C未在公司註冊處或商業登記署註冊,但與涉案媒體製作公司Artview Media Production共用辦公室。

儘管Artview Media Production的唯一董事兼股東是另一被捕人,但陳X行是背後的控制人,因為陳是該公司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之一。除了這家公司,陳X行亦是數個涉案或關聯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和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是政府在2020年疫情期間推出、以紓緩中小企營運壓力的計劃,由政府作擔保,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27個月的員工薪資及租金總額或9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申請要求為須提交財務文件證明公司單月營業額下跌最少三成。

為符合百分百特惠貸款資格,即單月營業額要比前季度(3個月)的平均營業額下跌至少三成,陳X行及其妻子透過從其關聯公司帳戶、或陳的個人帳戶先轉帳來誇大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臥龍」兩間公司的「銷售營業額」,以增加兩間公司相應參考期的帳戶餘額。3個月後便停止轉賬,令帳目上的「營業額」看起來下跌超過三成。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突然增加「營業額」根本並不涉及實際營運,大部分是來自關聯公司或陳X行個人帳戶的轉移。隨後不久,增加的「營業額」大部分從這兩間公司帳戶重新轉出至陳和陳持有的另外兩間與案關聯的貿易、物流公司。

據知,陳X行在成功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即提走現金,或將部分貸款轉至其個人或名下公司的銀行賬戶,以應付私人財困及個人得益,而非用作申請貸款時承諾的公司營運用途。

另外兩間涉案公司萬佳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納爾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亦是其中兩名被捕人,他們同樣代表公司申請貸款。惟有人在申請文件中,偽造銀行月結單及出入賬紀錄,製造公司有實質營運的假象。消息指,有理由相信今次涉案公司、被捕人士係團伙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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