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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控42歲海關前高級關員 涉疫情期間違例外間工作賺逾10萬薪金

社會事

廉署控42歲海關前高級關員 涉疫情期間違例外間工作賺逾10萬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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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控42歲海關前高級關員 涉疫情期間違例外間工作賺逾10萬薪金

2025年03月17日 20:19 最後更新:22:09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控告她涉嫌於申請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時,以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誤導海關,聲稱自己過往一年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她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是42歲的李桂華,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3月,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被告涉嫌誤導海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提出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於提出該項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期間曾多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向海關訛稱曾先後28次在家候命工作,並意圖詐騙海關不扣減薪金共逾19000元。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在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情況下,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廉署是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銀行職員和一對保險經紀兼中介夫婦,涉嫌串謀收受賄款超過15萬元,以協助中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案件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其中一人為滙豐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另外兩人為保險經紀兼中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3人涉嫌於2022年11月至24年12月期間,透過轉介客戶到銀行開立戶口,從中收取賄款作爲報酬。廉署調查發現,案發兩年間,被告轉介超過200名客戶給其中一名被告開立銀行戶口,每宗成功開戶申請收取的報酬介乎數百至1500元不等,總共涉款超過15萬。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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