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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裁定通訊局須就《頭條新聞》案 支付港台工會及記協75%訟費

法庭事

上訴庭裁定通訊局須就《頭條新聞》案 支付港台工會及記協75%訟費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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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裁定通訊局須就《頭條新聞》案 支付港台工會及記協75%訟費

2025年04月11日 14:28 最後更新:15:34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被通訊局裁定辱警的司法覆核案,上訴庭頒布判詞,裁定通訊局,須向早前被裁定部份上訴得值的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支付75%訟費。

通訊事務管理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

香港電台製作人員工會連同記協,以及通訊局分別就該宗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上訴庭24年9月駁回通訊局的上訴,港台工會及記協則部分上訴得直,法庭下令通訊局要撤回有關警告,並在4月11日頒布判詞,裁定通訊局須付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75%訟費。

記協。

記協。

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在司法覆核案裁決後提出,要求通訊局支付其中一宗案件的全部訟費及其餘的90%訟費,通訊局則認為訟費應各付50%。上訴庭認同上訴案涉及公眾利益,部分爭拗較為新,亦影響通訊局日後執行職務,經考慮後認為通訊局應付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75%訟費。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電台。資料圖片

香港電台。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涉嫌攜帶兩把武士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武器罪,案件原定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被告缺席,裁判官何慧嫻發出拘捕令。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39歲男被告何永堅,報稱無業,被控於25年2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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