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宣布自1月31日起,讓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者以「5+1方式」申請移民的政策生效。中國搶先出招,外交部在29日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的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想借此計劃移居英國的港人,聲言中方新舉措「無料到」,對BNO無影響。他們其實不知道,阿爺的重招還在後頭。
這裏要先講一點歷史。在1997回歸之前,香港土生土長的人,拿的是「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但在1984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確定97年政權移交,97後香港不再是英國「屬土」,自然不能再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英國想和香港人保持某種聯系,所以就用上「海外國民」這種模糊概念。
中國原本不接受雙重國籍。按《中國國籍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中國知道港人當時對97後發出特區護照在海外的接受性信心未夠,見英國承諾BNO只是旅遊證件,持有者在英國無居留權,97年後出生的香港人也不再獲發BNO,就接受這本「旅遊證件」。中英雙方在1984年互換備忘錄,確認上述安排。
38年之後,英國突然推出BNO 5+1移民計劃,BNO持有人97後出生的子女,也變成可以申領BNO。英方違背外交承諾,把BNO變成國籍文件,客觀後果不單會吸引一大批港人移民英國,還在香港搞出一大批二等英國公民。據英國內政部在去年12月的一份說明指出,英國估計有540萬港人有資格通過BNO計劃移居英國,包括290萬BNO持有者及他們的受養人,這些人會成為中國心腹之患,因為有了這條後路,就鼓勵更多人搞政治不計後果,甚至變成暴民,在香港犯法後一走了之。中國面對這個局面,就必須出手了。
估計中國的後著,是在今年3月全國人大開會時,宣布廢除參加BNO移民計劃者的中國國籍及香港永久居留權及公民權,把他們完全視為外國人。
根據《中國國籍法》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這些人喪失中國國籍的時間節點可以在1. 一到埗英國參加5+1計劃時,或2. 在6年後正式獲得英國國籍之後。
全國人大可能會修改《基本法》第3章,確立參加BNO移民計劃者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有人話參加了BNO移民計劃者,香港政府也無從得知,故亦無法取消他們的中國國籍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這種想法太天真了。政府最簡單的一個做法,是要求長期離港人士回港時,自行申報有無參加BNO移民計劃。若然瞞報,就觸犯刑事罪行。試想一個年青人隨家人用BNO移居英國,回來又不申報,20年後事業有成,卻被人踢爆是瞞報,最後要入獄服刑,你想想瞞報的代價有多大?
亦有人話參加BNO移民計劃者,成為了英國人,還怕中國什麼呢?為什麼要回來?
現實上有3個問題:
1. 若中國最後決定港人一參加BNO移民計劃者就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港人移居5年加1年後,英國不批准他入籍又如何?入籍是完全沒有保證的。若入籍不成,想回港又不再是永久居民,即使想在香港工作,也要申請工作簽證,可以說是兩頭不到岸。
2. 英國人排外情緒冒升,英國首相約翰遜也會變卦。有剛移居英國的朋友話,英國人十個有十個根本不知到香港人有BNO移民計劃。到抵英港人越來越多,英國人發現有港人去搶他們飯碗,政治反對聲音暴漲時,英國政府不易頂。
3. 這個移民計劃只是英國首相約翰遜拍腦袋想出來,英國政局常變,若約翰遜民望下跌,保守黨內把他從黨領袖的位置拉下來時,新首相一變臉,改為和中國和好,BNO移民計劃馬上玩完,參加者也進退維谷。
現在港人去參加BNO移民計劃,好像毫無代價,以為住一兩年,不喜歡可以回來。若阿爺出招,一劍封喉,整件事就變了味。香港人過去從無想像過自己會變無國籍難民,想一想變成「BNO難民」,真是細思極恐。英國政客信得過,真是「豬乸會上樹」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