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明天(3月24日)公布,雖然很多聲音提出港府應成立失業救濟金,但據《星島日報》報道,港府不打算推失業救濟金,而是推出百分百擔保的失業援助貸款計劃,幫助臨時失業人士。
據報道,有關計劃貸款上限為申請人失業前平均月薪的6倍,上限8萬元,以較低者為準。貸款利息為年息1厘,還款期5年,首12個月只還息不還本,第13個月開始本息攤還。貸款人若能在5年內如期還款,即可歸還利息,變相成為免息貸款。
參加計劃的失業人士須向銀行提供證明失業數月、或簽署聲明證明自己失業,即可申請貸款,計畫目標是為「山窮水盡」而又未能申領綜援的失業人士提供「及時雨」,以免他們以高息向財務公司借貸。

很多小企結業,推升失業率。
經過社運和新冠疫情打擊,香港失業嚴重,工會力推港府成立失業救濟金,但以香港目前財政狀況,根本很難另外提供失業救濟金,在去年大開水喉的情況下,財赤估計近3000億元,1年已消耗超過四分一的財政儲備,燒錢速度相當驚人。港府現在提供的多種福利,都是以經常性開支的形式,例如長者二元乘車優惠,由65歲降至60歲的計劃,已涉及每年數十億的經常開支,若再新增失業救濟金,易推難收,政府財政將難以承擔。
高人拆局說,長期失業是可以申領綜援的,現在缺乏保障的,是因為疫情而出現短期失業的人士。
港府這100%擔保的失業貸款措施,好處是有針對性,主要是針對短期失業,須應付供樓及其他生活開支的人士,而非長期貧困人士。另一好處是財政承擔相對有限,以一般信用咭違約5%計算,這計劃最後實際開支應不大,舉例說,若總體貸款100億元,違約涉及的政府支出只是5億元,而且並非經常開支。
高人又說,這計劃可能被指為不夠力度,亦也可能被指會容易濫用。港府要在防止濫用問題上下功夫,不要讓資源流向無真正需要的人士。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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