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中大五招禁制學生會新內閣 成員話無諗過原來會被懲罰! 最後撤回有問題參選政綱

博客文章

中大五招禁制學生會新內閣  成員話無諗過原來會被懲罰! 最後撤回有問題參選政綱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中大五招禁制學生會新內閣 成員話無諗過原來會被懲罰! 最後撤回有問題參選政綱

2021年02月27日 12:21 最後更新:12:28

香港中文大學被形容為「暴大」,中文大學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在參選宣言涉嫌鼓吹違法。近日中大管理層終於向違法達義的校內活躍份子,作出相應行動。「朔夜」內閣終於屈服,今日(2月27日)凌晨正式宣佈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

中大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的成員。

中大學生會幹事會當選內閣「朔夜」的成員。

內閣「朔夜」在凌晨1時許,於Facebook專頁上宣布正式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但未有交代原因,並刪走專頁上過往所有帖文,將頭像換成黑色照片。

「朔夜」日前以近4000票當選新一屆學生會,但「朔夜」參選宣言中,有針對國家安全的言論,涉嫌鼓吹違法。

一直被批軟弱的中大校方,近日終於採取行動。

早在2月3日,中大校方已曾發出聲明,強烈反對「朔夜」內閣發表的參選宣言及他們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發表涉及大學的失實指控及可能違法的言論,強調大學並非法外之地,校方有權終止鼓吹違法言論及行動的員生或組織的職務,有需要時亦會尋求執法部門協助。事後校方曾與相關學生溝通,提醒其針對國家安全的言論,有可能違法。

不過,由於該學生會幹事會經校方勸喻及提醒後,並未澄清涉嫌違法及失實的言論。「朔夜」內閣在本周三(2月24日)以近4000票當選。「朔夜」內閣成員,更指大學指控失實。

中大校方隨即在本周四再發出聲明,指這個當選內閣在其政綱中所發表的內容,並不代表大學立場。

中大校方並表示已作5點決定﹕

(1) 暫停為學生會代收學生會會費。至於學生會附屬組織向大學領取津貼及其他財政支援安排,則不受影響 ﹔原有由學生會幹事會所提供的學生服務如受影響,將由學生事務處跟進 ﹔

(2) 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3) 暫停學生會幹事會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

(4) 暫停校方為學生會幹事會提供的行政與大學場地支援,亦即在大學本部范克廉樓內的學生會會址,將被收回。

(5) 大學將因應情況,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中大這些招數很絕,特別是暫停為學生會代收學生會會費。以前中大生入學就連學費要一起交學生會會費。若然校方不代收會費,學生會自己收費,估計將有大量學生不再入會及不交會費。

事件其中一個爭議點源於校園保安安排。2019年11月香港社會事件高峯期,中大被大量黑衣人佔領。事後中大決定加強保安,自2019年11月起,實施的出入管理措施,任何人進入校園需要出示學生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做法近日引起爭議,學生會候選內閣有成員參與不合作運動。今年1月月中,發生保安被撒粉案,一名20歲姓曹就讀中大的男學生當場被捕,其後警方在1月25日再拘捕多人。

校方表明,候選內閣成員參與及支持違反校園管理措施的不合作運動,有違學生組織應當維護校園秩序及學生福祉的原則。校方會嚴肅處理校園內的違法及違規事件,而校園保安人員在處理校園發生的違法及違規事件時,有需要會尋求執法部門協助,做法正常及必要的,批評濫權的說法毫無根據。中大重申,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基本法尊重和保障大學學術自由、個人言論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亦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大學絕不容許校園出現危害國家安全之事。若有學生作出煽動違法言論,大學將予以嚴厲處分,包括着令有關學生暫時停學或將有關學生開除。

中大發表聲明後,當晚中大學生會「朔夜」內閣全部12個成員開記者會,並鞠躬致歉。候任會長林睿晞稱「冇諗過只係想服務同學嘅內閣會落得如此下場」;候任副會長何思珩發言時更多次哽咽,稱「冇諗過會有今日咁嘅懲罰。」表示就算無錢、無會址,仍會繼續履行職務,為同學服務。

不過最後「朔夜」內閣終於在今日凌晨正式宣佈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

「朔夜」內閣發帖宣布正式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

「朔夜」內閣發帖宣布正式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

各界對中大事件反應兩極:

已經被捕正保釋候審的的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發言,重申中大學生會的一切代表性及權力均源於中大學生,因此學生會負責任的對象是中大同學,而非中大校方。他強烈譴責中大校方以強權輾壓學生的聲音,漠視接近四千位同學的授權,剝奪候任幹事會朔夜為同學服務的權利。他在文中更自稱是優秀的學生會之一員,感到十分驕傲。

而中大校董、校友、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支持校方的做法,強調大學並非法外之地,在校園內亦要遵守香港法律,校方的聲明,是為了所有中大同學好。另一校董、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表示,要提醒學生中大是提供教育的地方,不應以此平台做違法的事;又重申不要誤以為學術及言論自由可凌駕在法律之上。

網民方面反應兩極。藍營網民認為校方做得好,斷水斷糧收場地,對付違法的學生會內閣成員,做法正確。有自稱也是中大畢業生的網友指,終於見到中大校方肯做嘢,遲做好過無做,不能姑息這些違法的學生,應該把他們開除。對於有人竟不預期違法會被懲罰,表示相當詫異。但黃營網民則認為,學生做得對,會繼續支持他們。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