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早前主持資深大律師就職儀式時強調,法庭獨立行使司法權力不受任何干預,純粹基於不同意法庭判決而對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一再提出不必要的質疑,不論質疑是來自香港或外地,也會令法治受損,亦不利於維持公眾對香港法庭的信心。
張舉能指出,資深大律師作為大律師界的領袖,親身經驗體會到即使在最為棘手和最具爭議的案件,法庭實際上是如何運作,因此資深大律師有責任在有機會時為司法機構發聲,不但是為了捍衞司法獨立,亦是為了維護司法機構作為獨立司法機關在香港以至國際間的聲譽,這合乎公眾利益,同時能造福香港。

張舉能。
政壇高人認為張舉能的這篇致詞值得留意,應該正確理解所指的「不論質疑是來自香港或外地」更多的是指哪方面。高人話,有心人刻意將張舉能的這句話理解為他反駁香港藍營和中央對「黃」法官的評論,但高人認為,看看過去一段時間,對法院判刑批得最大聲的是什麼人,就知張舉能為何講這番話。
4月16日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其餘被告月初均被裁定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因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遊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2案一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及李卓人涉818案及831案判囚,其中2個月刑期分期執行,2人刑期合共14個月。
香港法院判決後,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即刻跳出來發聲明譴責中國和香港當局將7名香港民主派領袖判刑。布林肯指香港對7名受到出於政治動機的指控的民主派領袖的判刑,北京和香港當局將目標對準香港人,因為他們只不過是在行使受保護的權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

布林肯屢次發聲明攻擊香港法庭判決。
布林肯聲明還要求立即釋放已認罪或經審訊定罪、承認所犯過失的被告:「當香港人對北京攻擊他們的自由和自治做出回應時,我們會繼續與他們站在一起,而且我們也不會停止要求釋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押或監禁的人。」
5月6日,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分別被判囚4至10個月。布林肯又出聲要求港府立即釋放他們。
高人話,布林肯以及一些西方政客的這些聲明,等同公然向香港司法機構施壓,對認罪的被告判刑被讉責,難道不是「純粹基於不同意法庭判決而對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一再提出不必要的質疑」?難道不是令香港法治受損嗎?
高人認為,應該細心理解張舉能講話的深層意義,而且亦應該留意,張舉能呼籲資深大律師都要企出來捍衛本港司法獨立及國際聲譽,香港大狀組織一直對外國或外地勢力公然批評香港法院的判決毫無反應,大家真的要認真思考誰在做一些不利於維持公眾對香港法庭的信心的事情。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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