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時間過久一直受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直言「輪候公屋三年上樓」是房委會的責任,提出若房委會建屋慢,就應向輪候公屋市民支付現金津貼,令它有動力加快建屋速度,建立問責精神。有房委會委員卻反指,建屋進度慢跟前期規劃程序有關,房委會代付現金津貼無助加快建屋。
就新一份《施政報告》未見提出短期房屋措施,林鄭月娥昨天接受電視專訪表示:「我喺內部話我都已經傾囊而出了,我唔可以再寫另一份《施政報告》,仲有好多呢啲(短期房屋措施)措施,因為這四五年來,能夠做嘅我哋都差唔多做晒。」
她指「輪候公屋三年上樓」是房委會的責任,房委會有責任盡快建屋。政府至今已向五萬個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合資格家庭,批出現金津貼,建議若房委會建屋慢,就應代為支付相關現金津貼,「你起(樓)得慢你出錢,希望令佢有動力起快點,起快一個月得一個月、兩個月得兩個月」,從而建立問責精神。
被問及是否將責任推予房委會,林鄭月娥回應說近年建屋工作不限於房委會,她亦已督促房委會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方法,下一步會與運房局局長檢視建屋流程,了解有無辦法壓縮。
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認為房委會的錢都是公帑,如俗語所指「左袋及右袋之分」,認為由房委會代付現金津貼未能解決問題;房委會是需要加快建屋,但存在控制不到的問題如改劃、諮詢,《施政報告》亦提及政府想修訂如《城市規劃條例》,審視涉及發展的法規,否則所有項目都需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