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日公布通緝 8 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許智峯、郭榮鏗、郭鳳儀、劉祖廸、羅冠聰及蒙兆達,並每人懸紅100萬,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表示,留意到部分通緝人士,在包括網上平台向公眾籌款,強調資助他人從事反中亂港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或國家安全罪行。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右)(圖片來源: 記者會直播截圖)
高人解話說,解讀國安處針對逃犯的籌款行動,主要分幾個層面,第一、這8人都是香港被通緝人士,若任何銀行若有被通緝人士開的戶口,按一般銀行合規程序,是否該取消他們的戶口?
第二、這些人部份在Patreon等眾籌平台上籌款,眾籌平台是否應繼續讓他們開戶口 ? 假設眾籌平台不像銀行般在內地和香港有業務,不怕讓那些人繼續運作,但眾籌平台收到款項後,也要利用銀行或信用咭公司過帳,相關銀行和信用咭公司是否也應該停止提供相關服務?
八名被通緝人士(圖片來源: 記者會直播截圖)
第三、捐款給被通緝人士。警方已打開口牌,任何人資助他們從事反中亂港、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因為透過眾平台捐款給這些人,都有機會觸犯協助及教唆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也不要以為這是網上的匿名活動,因為所有金錢往來都要透過銀行或信用咭公司等金融服務平台轉帳,所有往來都有跡可尋。
高人說,透過通緝這8人,將引起一連串後果,令他們很難再使用金融服務,籌集資金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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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周二(3月18日)於何文田區帶走鍾翰林後父到警署協助調查。鍾翰林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2023年12月離港。警方國安處自2024年12月24日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國安處自去年公開通緝包括鍾翰林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嫌疑犯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至今已作出多次行動,對10多名與國安逃犯有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包括他們遺棄在港的家人、親屬及工作夥伴。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事實上,現年僅24歲的鍾翰林自早年已展現其「港獨」傾向,其政治「履歷」可追溯至中二時擔當黃之鋒助手,14歲時擔任梁天琦的助選義工。2016年,鍾翰林更成立「學生動源」,鼓吹「勇武抗爭」和宣揚「港獨」。2019年黑暴期間,鍾更變本加厲發布暴動等非法活動資訊,煽動學生上街示威,並呼籲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另創立「創制獨立黨」,揚言「不設底線」追求所謂「香港共和國」。2020年7月,他因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經審訊後被判處監禁43個月。鍾在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竟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抵英後,鍾翰林非但毫無悔意,更變本加厲成立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持續在海外推進反華議程,宣揚「港獨」,並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2024年12月24日,鍾翰林因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惟面對通緝,鍾翰林仍頻繁參與海外反華示威活動,並在公開場合煽動示威者採取激進行為,包括高呼「香港獨立」口號及踐踏特區區旗,並虛偽聲稱替香港民眾發聲。實質上,由於其政治庇護申請至今未獲英方批准,他刻意通過反華示威活動製造輿論熱點,企圖提高個人曝光率和影響力。
近日,中英兩國協議將倫敦鑄幣廠改建為中國大使館。鍾翰林隨即多次勾聯多個海外反華組織發起示威抗議活動,企圖阻撓大使館的合法建設。鍾更聯同鍾劍華、劉珈汶及張晞晴等一眾通緝犯,會見英國官員,討論中國興建大使館計劃事宜,企圖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並試圖損害中港政府在國際間的官方代表地位。
倫敦警察廳對於鍾翰林等人多番在當地發起政治性示威表示擔憂,警告將會對示威活動設限,並對不依從者作出拘捕行動,鍾翰林批評倫敦警察侵犯了他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
今次國安處的行動再清晰彰顯了特區政府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及協助潛逃的行徑都將遭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還是其協助者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高人話,鍾翰林即使潛逃到英國後,仍高調反華,倡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連同其他於海外的被通緝人士積極參與示威抗議活動,連當地警方都感到頭痛。
國安處的調查行動就是要再次給予潛逃者一個警號,其行徑已不斷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並將牽連到其在港的家人及朋友;國安處亦展示他們如何「應對、打擊、阻嚇」潛逃行為,讓社會知道「依法追捕」的必要性,當局「雖遠必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