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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多次對控方盤問顯得不耐煩 更出言反諷 遭法官厲斥答非所問 拖長審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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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多次對控方盤問顯得不耐煩 更出言反諷 遭法官厲斥答非所問  拖長審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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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多次對控方盤問顯得不耐煩 更出言反諷 遭法官厲斥答非所問 拖長審訊過程

2025年03月01日 07:00 最後更新:03月31日 18:01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繼早前在庭上發表政治言論遭法官駁斥後,在本周庭審中,黎又多次因對控方的提問顯得不耐煩,甚至出言反諷,遭法官打斷並斥黎答非所問,甚至發表個人政治評論,更自作聰明,指黎此舉只會令審訊過程更長,質問黎是否想「審到下年」。

法官要求黎克制自己回答問題

在24日的聆訊中,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6月14日在專欄「成敗樂一笑」刊出題為「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的文章,提到「中共對付抗爭問題,從來不去了解幾百萬人行出來遊行抗爭,尤其是年輕人寫下遺書連命都不要⋯」。
文章又提到「國安法不僅把香港變成沒有自由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般恐怖籠罩下的集中營」。

控方質疑黎在文中的指控完全沒事實基礎,黎反問「如果你誠實地問自己,現在香港還有誰能說實話?」,法官杜麗冰聞言直斥:「黎先生,我不允許發表任何政治言論,回答問題!」,黎答稱「我不是在發表政治言論」。控方再問黎的指控是否完全沒有基礎?黎答「你可以這樣說」;控方再問是否源自黎的個人感受?黎指,是來自他聽到的資訊,而不幸地這些都已實現了。杜官此時又再提醒黎指:「又來了,你不是在回答問題,請克制自己回答問題,作出這些陳述是沒用的,我們不會給予任何比重」,黎才答「OK」。

法官再警告黎不要發表政治言論 直指「沒人要你解釋任何事情」

控方展示黎於 2020 年 7 月 12 日刊出另一篇專欄文章,題為「從荒蕪到繁榮 再墜封建懸崖」,提到「港澳辦主任鄧中華說,國安法立法非一次性,就是說還未夠辣,繼續會制訂相關加辣法律,難保以後不會有電子監控向關住百萬人的集中營。」控方問黎這是否沒基礎的推測,是黎的想像?黎不同意。

文章亦提到「香港除了恐慌,要顧慮的還有生計,不是願意做順民以後生活照常工作照舊,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營商環境變了,我們生活質素和工作機會也會改變…香港國際金融貿易中心的地位必然告終…」黎說,當時是其推測,但均已實現了。控黎是煽動恐懼?黎否認,指香港已失去金融中心地位;控方問但當時金融中心地位還在?黎指「我認為我們現在不再擁有金融中心的地位」。

法官杜麗冰糾正,指控方是問黎撰文時,是否仍擁有金融中心地位?黎答稱「但我的推測實現了」,杜官再追問「這不是理由,當你寫那篇文章時,你在猜測,而你的猜測沒任何依據,是否這樣?」,黎指「我有我的基礎,那就是我為何說實現了的原因」;杜官聞言再警告黎:「你必須要回答向你指出的問題,不要作出政治言論」,黎問「我能解釋嗎?」,杜官提高聲線說:「不能!」,黎指「如不能解釋,我的答案會不完整」,杜官再稱「不能!不能!沒有人問你要解釋任何事情,你只需回答問題!」。

黎揶揄控方重複問題 再遭法官警告

控方就黎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提問,黎在節目中提到《國安法》代表著香港的喪鐘,又指《國安法》取代了《基本法》。控方質疑黎在節目發言前,沒作核實?黎承認沒有。

黎在節目又提到,生意人要交保護費,「向官員尋求保護,也意味香港將像中國一樣腐敗」,因為法治不再存在,人權也不再受保障。控方指黎意圖引起人們對《國安法》的恐懼?黎否認,強調是其猜測。控方指,黎還提到「中共可以撕毀《基本法》」,控方指黎藉節目引起仇恨對港府和中央的情緒、煽動不守法?黎庭上一概不同意,還指控方「你每次都重複同樣問題」。

法官李素蘭此時再提醒,黎應直接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問黎「你明白嗎?」,惟黎沒回應;控方再問黎「你明白嗎?」黎仍沒作聲;控方再問「黎先生,你明白法官的意思嗎?」黎亦沒回應;法官李素蘭再問:「你明白還是不明白?」,黎才說明白。

黎反諷控方 遭法官斥自作聰明 強調控方問題恰當

在25日的聆訊中,控方展示2020年7月4日《蘋果》論壇版一篇文章「槍桿下何來安居樂業?」,由作者「一劍飄塵」撰寫。文章提到「首先國安法的操作方式完全違背了一國兩制,屬於中共強硬干涉香港立法,已經引起美國強烈反彈。為幫助香港人民,美國早前出台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目前中美對抗大環境下,等於是對美國一次小規模偷襲珍珠港,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香港還能保留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嗎?…」。

黎指,不完全同意文中所寫;控方指黎曾讚揚「一劍飄塵」的文章寫得好,黎確認,但指不是全部都好。控方再問黎同意「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黎指,他不完全同意美方會報復,但同意美方因應《國安法》,改變香港的特殊地位待遇。

控方再問黎,作者要求針對中國制裁及採取敵對行動?黎指,僅閱讀對方的文章,又指文章提倡針對香港的制裁。控方指文章試圖引起針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的仇恨?黎指,這是他人撰寫的文章,他怎麼知道他人的想法,又質疑控方怎知道,認為「太神奇了」,反問控方「 How could I agree? (我怎能同意呢?)」

控方再指,文章激使香港居民循非法手段改變現有合法制度?黎答「我怎能知道?」,又反問控方:「請告訴我,我只想知道,你知道,因為你太聰明了 (Tell me please. I’m just wondering, you know, because you’re so smart.)」。
法官李素蘭聞言即打斷黎,指控方只是問恰當的問題,黎不應作出評論,亦不要自作聰明。法官李運騰亦提醒,黎只需回答同意與否,因涉案文章有過百篇,如黎再這樣回答,案件會「審到下年」。

黎指遭控方「迫害」 法官即時糾正是「法律程序」

到28日的庭審,控方展示2020年8月18日的「Live Chat」節目提到「我還會做同樣的事,還會走同樣的路嗎?我幾乎立即想到,是的,我會的,因為這就是我的性格。」,黎又提到「現在很多人仍然勇敢抵抗,就像我自己、《蘋果日報》,我們仍然勇敢抵抗,繼續我們的事業,繼續前進,繼續奮鬥。」

控方問黎提到《蘋果》如常運作?黎庭上指,他不會非法地營運《蘋果》,又指控方不能使用「如常」這字眼。法官杜麗冰問,即黎不同意?黎稱,當然不同意。

杜官再提醒黎,控方指出案情是其責任,黎只需回答同意與否,「否則下年都會還在這裡,請你簡短回答及有耐性」。杜官指,控方指出案情是法庭程序;黎回應稱,案情是一件事,控方將字眼加諸於其口是另一件事。

控方再指,黎無在節目稱過往做的事在法例生效後可能違法,黎指這是不言而喻,批評控方扭曲其觀點。法官李運騰此時提醒,控方在黎作供完畢後會陳詞,現時向黎指出案情,讓他解釋,是對其公平的做法;黎回應說:「我不習慣這種迫害」;法官杜麗冰聞言即糾正非迫害,而是法律程序的要求,黎才稱「OK (明白)」。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方偵破詐騙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案件,揭發《蘋果日報》前記者、Channel C幕後金主陳X行透過做大「銷售額」等手段呃足2000萬貸款,並短時間內挪作己用,而非用作公司營運用途。

據悉,涉案公司報稱業務包括媒體製作、科技、物流及工程公司,是次警方行動中涉詐騙金額最高900萬元的公司(即每間公司申請百分百特惠貸款上限),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 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該公司旗下主要業務是營運本地網上媒體 Channel C。

網上流傳「Channel C」員工內部WhatsApp對話。

網上流傳「Channel C」員工內部WhatsApp對話。

翻查資料,以前《蘋果日報》記者為班底的網媒Channel C多次傳出財困,2023年6月更宣稱公司資金僅夠營運1個月,呼籲讀者付費訂閱及在網上眾籌。早前有媒體披露,Channel C不僅拖欠員工薪資及將員工炒魷,管理層更把籌得及本應用於營運的資源挪作己用,致使公司資金周轉不靈。另有報道顯示,多名Channel C前員工於網上發文控訴被欠薪,亦有前員工向勞工處報案追討欠薪,明言不願和解。

警方早前懷疑Channel C欺騙政府取得政府「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的借款,但卻沒有向員工支付工資。經調查發現,Channel C未在公司註冊處或商業登記署註冊,但與涉案媒體製作公司Artview Media Production共用辦公室。

儘管Artview Media Production的唯一董事兼股東是另一被捕人,但陳X行是背後的控制人,因為陳是該公司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之一。除了這家公司,陳X行亦是數個涉案或關聯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和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是政府在2020年疫情期間推出、以紓緩中小企營運壓力的計劃,由政府作擔保,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27個月的員工薪資及租金總額或9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申請要求為須提交財務文件證明公司單月營業額下跌最少三成。

為符合百分百特惠貸款資格,即單月營業額要比前季度(3個月)的平均營業額下跌至少三成,陳X行及其妻子透過從其關聯公司帳戶、或陳的個人帳戶先轉帳來誇大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臥龍」兩間公司的「銷售營業額」,以增加兩間公司相應參考期的帳戶餘額。3個月後便停止轉賬,令帳目上的「營業額」看起來下跌超過三成。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突然增加「營業額」根本並不涉及實際營運,大部分是來自關聯公司或陳X行個人帳戶的轉移。隨後不久,增加的「營業額」大部分從這兩間公司帳戶重新轉出至陳和陳持有的另外兩間與案關聯的貿易、物流公司。

據知,陳X行在成功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即提走現金,或將部分貸款轉至其個人或名下公司的銀行賬戶,以應付私人財困及個人得益,而非用作申請貸款時承諾的公司營運用途。

另外兩間涉案公司萬佳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納爾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亦是其中兩名被捕人,他們同樣代表公司申請貸款。惟有人在申請文件中,偽造銀行月結單及出入賬紀錄,製造公司有實質營運的假象。消息指,有理由相信今次涉案公司、被捕人士係團伙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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