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前日涉嫌在石門港鐵站附近身穿印有煽動字句上衣及戴上黃色「FDNOL」口罩遊蕩,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被國安處控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共三項控罪,案件在西九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7日,被告還柙, 亦沒有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
一名男子前日涉嫌在石門港鐵站附近身穿印有煽動字句上衣及黃色「FDNOL」口罩,被國安處控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共三項控罪。資料圖片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在庭上申請被告毋須答辯,及案件押後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其手機、電腦及案發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辯方亦需時處理辯方材料。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7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亦沒有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
報稱無業的27歲被告諸啓邦,被控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12日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穿戴印有陳述的一件上衣及一個口罩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被告另被控「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及「有意圖而遊蕩」罪,指他同日在石門港鐵站附近,在警務人員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要求;並在上述公眾地方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在2025年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履職時,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將以淺白言詞配以例子,協助同事在日常工作推行國家安全,他以採購某些儀器為例子,如果本港被制裁,相關零部件時日後不再獲供應,推出指引是希望人員可多些思考再作決定。
鄧炳強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才通過,對一般人員來說是新事物。資料圖片
鄧炳強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才通過,對一般人員來說是新事物, 未必充分掌握在日常工作如何體現。他表示,指引對涉及政策的人員來說考慮較大,對例如涉及屋宇維修工作的人員就關係未必太大,但不會只對某職別人員才適合,強調指引是為了指導及協助同事工作,細則中並無罰則,懲罰並非政策目標。
另外,當局提出要加強反恐準備,將在今年底前引入三層防範機制。鄧炳強說,觀乎目前國際形勢,以及現時相關工作只由執法部門主導,措施是為了加強防範及準備工作,不認同會架床疊屋,只會令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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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將設立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將統籌整個政府內的相關工作,訂立整體政策方向,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另外保安局局長會主持反恐統籌組,轄下將設不同專責小組包括情報,利用科技,社會處理及出入境管控等方面,至少每半年開一次會,期望將預防工作做得更好,由於涉及反恐工作,內容不會對外公開。
被問到這份施政報告在國家安全的篇幅較往年少,鄧炳強表示,要整體閱讀報告內容,不應以字數衡量,特首有提及安全和發展是鳥之兩翼,是盡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