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東京,出席由日本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主辦的「第六十二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
私隱專員鍾麗玲(左二)到東京出席「第六十二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私隱公署圖片
論壇雲集來自17個亞太區私隱保障機構成員、其他私隱或資料保障機構或組織、私隱保障智庫以及學術機構的代表,與會者交流監管經驗、執法挑戰、法例改革,並討論時下關注的私隱議題。
私隱專員鍾麗玲(左一)與日本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委員進行雙邊會談。私隱公署圖片
鍾麗玲亦與日本、韓國、新加坡及意大利監管機構的專員或高級人員代表進行雙邊會談,探討不同的資料保障議題以及合作範圍,加強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私隱或資料保障機構的聯繫。
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拘捕一名6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客戶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被捕人士是一間工程公司的負責人。事主去年12月就家居檢驗及維修工程向有關工程公司查詢,及後被捕人士透過電話回覆接受事主的出價。但被捕人士同日前往事主居所視察後,提高報價,兩人發生激烈爭執,期間被捕人士拍攝事主的容貌。
有人其後在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及一個私人群組,先後發布兩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照片、完整住址,以及同音中文姓氏。事主之後向公署投訴。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消費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