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5歲男子於2021年在大埔一個唐樓劏房單位,懷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傷對方及她的兩名年幼女兒過百刀,之後在單位縱火, 三母女最終不治。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誤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15年。
被告姚委祥,報稱地盤工人,陪審團接納被告受挑釁而誤殺3人,最終以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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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5歲男子於2021年在大埔一個唐樓劏房單位,懷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傷對方及她的兩名年幼女兒過百刀,之後在單位縱火, 三母女最終不治。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誤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15年。
被告姚委祥,報稱地盤工人,陪審團接納被告受挑釁而誤殺3人,最終以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名不成立。
一名地盤工人懷疑女友出軌,揮刀斬女友及女友的兩名女兒過百刀,縱火燒屋,三母女不治,被告被裁定三項誤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早於審前覆核表示會承認三項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控方認為被告在三母女仍在生時放火燒屋,屬有意圖殺死三母女。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表示需時考慮案情及案例,押後案件至本月29日下午2時半判刑。
65歲的被告姚委祥被裁定於2021年7月12日誤殺42歲溫菊芳、13歲賴夢芯及8歲廖淑媛,及有意圖危害該三母女生命而縱火燒毀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某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