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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內地漢曼谷飛香港航班盜竊被捕 盜走乘客置物櫃內逾萬現金

法庭事

58歲內地漢曼谷飛香港航班盜竊被捕 盜走乘客置物櫃內逾萬現金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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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內地漢曼谷飛香港航班盜竊被捕 盜走乘客置物櫃內逾萬現金

2025年03月24日 16:42 最後更新:17:30

一名內地男子涉嫌在航機上盜竊其他乘客的財物,被控一項「違反航空保安條例」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機場警區星期日(3月23日)接獲報案,指同日一班由曼谷飛往香港的航班上,一名男乘客將背囊放在座位上方置物櫃,他同行親友懷疑另一名同機男乘客,曾從置物櫃拿取他的背囊,事主檢查後發現背囊內的現金懷疑被盜去。

警方初步調查,以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拘捕一名58歲內地男子,懷疑他盜取事主6500元港幣及3萬元菲律賓披索的現金 。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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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市民在機艙內應時刻保持警覺,將隨身行李上鎖並妥善保管,在離開座位時要格外小心,必須將現金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交由同行親友保管,離開機艙前,旅客亦應仔細檢查個人財物。

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轉為控方證人,其餘 4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4月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歲)及李俊禧(37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控罪指他們於 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廉署人员在被告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

食安中心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案發時,五名被告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案發期間,該小組由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掌管,由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領導。第一至第五被告均爲食環署的衛生督察。

據廉署調查,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惟5名被告隸屬的小組於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中,以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萬元。

2023年3月9日,廉署人員拘捕第一至第五被告並搜查各人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樣品不允許自用 丟棄時需「撒臭粉」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供稱,食物樣品不允許自用,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衛生督察負責丟棄,一名同事協助,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spreading of chloride of lime),作用是其他人不能再拾起重用。而丟棄後需要記錄日期、時間、地點、樣品名稱、丟棄理由,最後簽名作實。

案件星期三(4月23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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