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月23日至3月23日分別接獲3宗報案,指葵涌大隴街一大廈地下共兩個單位分別懷疑被人堵塞鎖匙孔、淋潑紅油及損毀玻璃。

警方星期一(3月24日)下午約6時在葵涌區葵盛東邨拘捕一名45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警方圖片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可疑男子,聯同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星期一(3月24日)下午約6時在葵涌區葵盛東邨拘捕一名45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另外,人員同日晚上約10時在荃灣區鱟地坊附近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34歲姓俞本地男子,相信與案件有關。人員相信案件牽涉金錢糾紛。
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警方同日晚上約10時在荃灣區鱟地坊附近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34歲姓俞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警方指,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