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歷史是否這樣說,偉大航海家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其後越洋過海的英殖民,開墾未開拓的北美州,可是英皇獨裁,美國人唯有聯手,上下一心,脱離大英霸權控制,成功獨立為國,由一群抱有民主理想的創國者,建立了一個二百多年的民主憲制,並以三權分立成就一個烏托邦。上回說到,美國歷史被過度地「優化」,本文指出,實在可説是整容。
如果是由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為何只有美國首府叫哥倫布區,因為哥倫布真的以為去了印度,只有亞美利哥維斯普奇(義大利文:Amerigo Vespucci)後來才厘清,那是個新大陸或叫新世界,不是印度,所以美州以他名命為亞美利堅(America)。 而已記錄了的「印度人」的美州原居民,便改口為「西印度人」“West Indian” 或「紅番」“Red Indian”,可是兩詞均是有侮辱性,現今美國稱他們原往民(native American 或 indigenous people of North American)才顯得比較尊重。
叧外,除了維京人或明朝早年確是更早有足迹,而原往的印第人,被歐州人不但視作未開化,簡直就好像不存在。白人趕走印第安人,尤如被打臘一樣。即使如此,用舊白人主導寫法,也是無奈的主流,因為死在戰事及白人帶入美州的細菌如天花與鎗炮,令原往民變了極小數民族。
沒錯北美東岸主要由大英殖民開墾的,早期的開荒先驅者,也有多個其它歐州殖民,黑奴買賣往往因已是過去的事,便跳過也無不妥,真的如此嗎?
問題是即使用以前白人本位的思維,無論古今,美國也不盡民至。往後幾個短文一起看,會有琛一點的體會。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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