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文,為北美東的殖民歷史作背景。
前文所述,在十五世紀,歐洲進入美州,印第安人因生活較歐洲人原始,命運令他們淪為被欺凌一族。
葡萄牙是最早殖民強國,而葡萄牙和西班牙兩國更在1494年簽訂《托爾德西里亞斯條約》,在美州劃了一條經度,東由葡萄牙掠奪,西歸西班牙霸佔,瓜分天下,結果葡萄牙取得巴西後,便嘗試現今東加拿大拉布拉多一帶,但不成功。反之在非亞佔下多個殖民地。
在十四及十五世紀,西班牙早著先機,遊滿全球,更有無敵艦隊,佔了大部份的中南美洲,與及今天的德州至加州一帶。法蘭西除了零碎的中美洲地方,主力的中至東部的加拿大、美國五湖區的中區直伸至露易士安那區,一度包括佛羅理逹及巴西,這兩區佔據不是十分久遠便失守。
礙於與教庭及海上霸王西班牙不和,直至伊利沙伯一世絶地反擊,打到無敵艦隊,才有向西冒險尋寶的初嘗試。
瑞典、荷蘭及俄國等,均有參與美州搶劫上的分一杯羹,規範當然較小及單一化。在當時,今天的德國及意大利仍是群群城邦,而東歐因遠離大西洋的海岸線,便無資格去參與掘金行列。
美國十三殖地的主族羣是英國人,但也有其歐國殖民,除了面對印第安人、海盗、食糧及生活問題。身為帝國附庸,母家打仗時,殖民地也被捲入其中,其後更印証敵人的敵人便是盟友的理論。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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