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英皇查理斯一世時任職外相的(首任)巴爾的摩爵士喬治卡爾弗特(George Calvert, 1st Baron Baltimore)是個天主教徒,他提出以和為貴,找一個天主教徒的天堂,便可免去英國國教與天主教鬥爭,卡爾弗特曾考察紐芬蘭一地方,但太嚴寒,當物色到適當之地時,喬治已經離世。
在1632年,查理斯一世賜給故人的兒子塞西爾一個私人殖民地權,亦即第二任巴爾的摩爵士,這片瑪利蘭(Maryland)省有十二萬英畝,原批地是維珍尼亞以北及由40度南向的一大片土地,遠比今天的瑪利蘭州大,有說這批地是補給塞西爾父親,源於1625年當老巴爾的摩爵士因公開表明天主教徒身份,被奪去外相的榮譽,如是真的,這可算是第二個對皇室有功的奬賜。這地的特許狀裡,並無堤及宗教指引,實則上是預留給天主教徒的土地,可是瑪利籣即使向英國天主教徒提出給引條件,該地仍以新教為主,當然瑪利蘭也與印第安人交戰,亦與相鄰殖民地有邊界爭議,該地總算是北美的天主教徒的樂土。
在巴爾的摩三世巴爾的摩爵士查理斯卡爾弗特(Charles Calvert),自24歲到美州開始助父的助理總督多年,因處理由不宜,當 上總督年六年(1679–1684),回到英國,部份原因是與賓州的邊境爭議,可是因所托非人,弄至失去特許狀。在1715 年2月, 在父親死後,巴爾的摩三世爵士的二兒子本篤卡爾弗特(Benedict Calvert) 繼承為四世,本篤向英皇喬治一世表明加入英國國教,可惜只是兩個月,本篤也隨父而去。
承本篤,巴爾的摩五世爵士查理斯卡爾弗特(同三世均是Charles Calvert)重獲瑪利蘭,只是僅於1732年簡留在瑪利蘭處理事務,便回英繼公職。瑪利蘭區務則由塞繆爾(Samuel Ogle)作總督,繼後也是由非家族人土來作總督, 到美國革命終止這家族世襲。
巴爾的摩五世爵士是個花花公子,沒到過瑪利蘭,只懂荒亂玩樂。到最後一代巴爾的摩的繼承人亨利哈福德(Henry Harford)是個私生子,也是瑪利蘭殖民地最後一任繼承人。到獨立後,這傳人失去美州的財產,遺下只有英的財產部份。
在這幾代巴爾的摩家族的自治邦,當地人民甚至不須向英皇效忠,而是向巴爾的摩家族效忠。瑪利蘭曾是貿易及其他作為主,但後來也從事維珍尼亞的大農莊,亦因此需要引入黑奴。
無疑在波托馬克(Potomac)以北建殖民地,查理斯一世更不承認荷人在北美的屬地權,聯合皇國指明特拉華河河套的擁有權,但對維珍尼亞邊界卻很含胡,這賜地有助聯合皇國對日後進佔「新荷蘭」(New Netherland),聯合皇國即統合英格蘭、愛爾蘭及蘇格蘭三地的英倫政府。
瑪利蘭的命名,來自信奉天主教的查理斯一世的皇后的名字:來自法蘭西的亨利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亦有另一説法,瑪利蘭是紀念聖母瑪利亞。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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